关闭
关注微信公众号
下载APP
我要爆料
首页顶部广告

违规截留低保款… 临沂7名党员干部受处分

2018-06-22 08:41  来源: 魅力临沂 作者: 临沂在线

  平邑县通报4起

  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近日,平邑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白彦镇朱龙湾村原负责人刘洋违规收取宅基费、骗取国家小麦直补款和违规截留挪用低保款问题。刘洋在担任朱龙湾村负责人期间,违规收取宅基费307382元;利用职务之便,以妻子王某花名义骗取国家小麦直补款2257.47元;违规截留挪用低保款52339元用于困难户补贴及村集体其他支出。2018年4月,白彦镇党委给予刘洋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影响期两年),并收缴其违纪款。

  仲村镇泽国庄村原党支部委员兼会计丁士珂违规收费问题。2016年底,时任泽国庄村党支部委员兼会计丁士珂违规收取低保户和重残人员3900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2018年5月,仲村镇党委给予丁士珂党内警告处分。

  流峪镇常庄村党支部委员刘永俊为他人违规办理低保问题。2010年7月,时任常庄村党支部书记刘永俊在明知本村村民张玉英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情况下,为张玉英出具虚假证明为其办理了低保。同时,刘永俊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5月,平邑县纪委给予刘永俊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丰阳镇扁山村负责人邵珠华坐收坐支、侵占村集体资金问题。2015年4月,邵珠华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9000元;2016年3月,邵珠华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将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补偿给村集体的8000元补偿款占为己有。2018年5月,平邑县纪委给予邵珠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款。

  沂水县通报3起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震慑作用,近日,沂水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泉庄市场监督管理所副所长杨永健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3月30日中午下班后,杨永健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私自驾驶泉庄市场监督管理所鲁Q3LG07公务车辆,到沂水县夏蔚镇过虎峪村其堂弟杨永强家办私事。沂水县监察委给予杨永健警告处分。

  黄山铺镇马家河子村原职能党支部书记孙连进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4年1月,黄山铺镇马家河子村违规为该村党员、村民代表发放茶叶、瓜子、糖果等春节福利,共计花费4400元。孙连进时任该村职能党支部书记,对此负有领导责任。沂水县纪委给予孙连进党内警告处分。

  许家湖镇东斜午村党支部原书记黄金鑫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许家湖镇东斜午村违规在春节、“七一”、中秋节,为该村党员、村两委干部发放福利,共计花费14470元。黄金鑫时任该村党支部书记,对此负有领导责任。黄金鑫同时涉及其他违纪问题。许家湖镇党委给予黄金鑫留党察看一年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