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刘志超)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大行动的部署要求,消除安全隐患,杜绝事故发生,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多措并举,全面加强户外广告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是建立健全户外广告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度。严格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真正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严格要求各镇街(经开区)城管中队将户外广告安全监督管理作为日常执法管理工作的重点,组织户外广告拆除时,制定安全可靠的作业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遵守安全施工操作规范,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二是建立健全户外广告安全隐患台账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户外广告设施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内户外广告设施安全状况,托清底子,建立完整台账,明确责任人和治理时限,实行销号管理。将城区大型楼顶式、大型管塔式、跨路龙门架式户外广告作为安全隐患排查的重点,先行治理,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治理工作,整治情况列入城市管理考核。
三是建立健全户外广告安全监测、备案制度。按照市局通知要求,严格实行新设置大型户外广告竣工验收检测制度,要求申请人必须选择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竣工时,申请人要委托专业的户外广告设施安全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检测,备案后方可投入运营。对大型户外广告设施设置审批期限届满需要办理延期手续的,申请人需提前3个月委托专业机构对广告设施所依附建筑物荷载、地基承载能力等进行全面检测,对不能提供安全检测报告或检测不合格的,不予办理续批手续,到期后依法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