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 俗话说的好:“物以类聚,人以群居”。40岁的刘某、30岁的李某、18岁的王某,尽管年龄不同,家乡不同,可是钱不择手段的想法让这三个人勾结成伙,先后蹿至沂南县、蒙阴县、兰山区、河东区及费县胡阳镇实施盗窃,涉案价值10万余元。2月18日,费县公安局东部战区打击专业队、胡阳派出所一举打掉了这个盗窃犯罪团伙,将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抓获。
2017年2月7日凌晨,费县胡阳镇某板材加工厂附近驶来一辆面包车,从车上下来几个鬼鬼祟祟的身影,只见他们扛着梯子,翻墙入院后,拿着断线钳,锯子,到厂房中四处寻找作案目标。无独有偶,该镇某饭店的卷帘门被人撬门别锁,偷走物品一宗,现场车辆为同一型号。案发后,东部战区打击专业队、胡阳派出所立即展开走访调查,很快锁定嫌疑车辆,确定犯罪嫌疑人为蒙阴县40岁的刘某、临沭县30岁的李某、蒙阴县20岁的王某,并于2月18日将3名犯罪嫌疑人一举抓获。经过审讯,3名犯罪嫌疑人对今年2月以来,窜至沂南县、蒙阴县、兰山区、河东区及费县胡阳镇等地盗窃,涉案价值10万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30岁的李某在临沂市河东区某工厂当保安,月工资3000余元,可是他染上了赌博的恶习,在电玩城玩打渔机,先后输了10万余元。在游戏厅,李某认识了蒙阴县的刘某,禁不起刘某、王某二人的拉拢,一起去盗窃。为了实施盗窃,先后四次入狱的刘某带领两人在临沂市河东区盗窃一辆面包车后,购买了断线钳、手套、口罩等作案工具,先后窜至沂南县、蒙阴县、兰山区、河东区及我县胡阳镇等地盗窃面包车、二轮电动车、笔记本电脑、汽车电瓶、水泵及香烟、酒水等物品,涉案价值10万余元。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