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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法院四项措施做好群众需求诉求办理工作

2017-02-27 11:14  来源: 魅力临沂 作者: 临沂在线

临沂在线 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中,河东法院走访辖区村户4487户,收集群众意见57条。为妥善处理这些群众诉求,扎实推进群众需求诉求办理工作,河东法院采取了四项措施。目前,已经帮助解决36条,其余诉求按相关规定交其他部门转办。主要做法是:,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专门成立群众需求诉求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并在政治处设常务办公室,具体负责群众需求诉求办理工作的对内对外协调、督促、督查、督办以及通报等。
二是认真梳理分流。常务办公室对收集的57条群众诉求进行认真梳理、分类。对于属于法院职责范围内的诉求,按照“一包、三定、四访”的要求进行办理;不属于法院职责范围内的诉求,集中起来报区委,并协助相关单位帮助解决。
三是建立“一包、三定、四访”工作机制。“一包”即领导包案,根据诉求性质,结合分管内容,为每件群众诉求均指定一名分管院长作为包案领导,包案领导一包到底。“三定”即定人、定时、定责,明确规定案件承办人为第一责任人,庭长为第二责任人,根据诉求难度分别指定了办理时限,并规定逾期未办结或未按要求办结的一律问责,一律取消评先树优资格。“四访”即接访、约访、下访和回访,领导小组成员轮流接访,包案领导主动约访,案件承办人和庭长带案下访,常务办公室人员上门回访。
四是建立案件分析研判会工作制度。案件分析研判会由吴辉院长主持召开,根据需要随时召开。案件承办人要逐案分析原因,逐案研究对策,逐案落实稳控措施,并制作好书面实施方案报案件分析研判会,由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很终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