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部门、各行业协会、各市直企业:
为贯彻落实《临沂市“十三五”人才规划》(办发〔2016〕63号)精神,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以人才引擎推动新旧动能转换,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度齐鲁技师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93号)和《沂蒙技师选拔管理办法》(临政办发〔2017〕21号)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全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统筹安排,现就做好2018年度齐鲁技师推荐和沂蒙技师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申报名额
(一)2018年全市推荐齐鲁技师12名。
(二)2018年全市选拔沂蒙技师不超过50名:
1.结合2017年度高技能人才新增数量情况,各县区按很多不超过以下名额推荐申报:建立技师制度的县区可推荐不超过5名,未建立技师制度的县区不超过3名。
2.市直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市直企业及中央、省驻临沂有关单位很多可推荐3名,中小企业l名。
3.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在人选推荐过程中,要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如无符合条件的或条件不过硬的,可不全额推荐。
二、推荐选拔范围及条件
齐鲁技师原则上从历届沂蒙技师(临沂市技师)中推荐。
齐鲁技师推荐和沂蒙技师推荐选拔要紧紧围绕我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和产业转型升级需要,重点从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电子商务、医养健康、高端化工、现代高效农业、文化创意、精品旅游、现代金融服务等产业相关企业中推荐选拔。
沂蒙技师选拔范围包括:全市各级各类所有制经济、社会组织中,获得县级、市属行业、市直企业或中央、省驻临沂单位技师称号,具有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并在生产一线岗位直接从事技术技能工作的高技能人才(包括正式职工、劳务派遣职工和企业驻外职工)。
沂蒙技师推荐选拔条件:根据《沂蒙技师选拔管理办法》(临政办发〔2017〕21号)有关规定执行;推荐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同等条件下优先从45周岁以下的高技能人才中选拔;已获得沂蒙技师(临沂市技师)称号,近四年内没有新的重大成果和突出贡献的,一般不再推荐。
三、推荐选拔程序及方式
(一)齐鲁技师由沂蒙技师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历届沂蒙技师(临沂市技师)上报材料评审推荐,各县区、有关单位需将拟推荐候选人的有关材料报市技师选拔管理办公室。已获得齐鲁技师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
(二)沂蒙技师选拔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专家评审、组织审定的方式进行。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市行业协会、市直企业及中央、省驻临沂有关单位负责推荐本县区、本行业系统、本单位候选人。不受理个人申请。
1.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市直行业协会、市直企业及中央、省驻临沂有关单位受理申报后,应赴申报单位实地核验申报材料,并组织专家进行初步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形成推荐人选,报市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县区推荐人选应在所在单位及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并经本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市直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市直企业及中央、省驻临沂有关单位的推荐人选,应在所在单位及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并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定后上报。
2.沂蒙技师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开发服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3.召开沂蒙技师评审委员会,对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提报的人选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研究提出沂蒙技师建议人选名单。
4.市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将建议人选名单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人选推荐单位和所在单位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组织实地考察,并对每名人选形成500字左右的考察材料。
5.公示和考察均无异议的,提交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通过后报市政府审定,由市政府办公室发文公布名单,并颁发证书。
四、申报推荐材料
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请于2018年5月10日前,将推荐齐鲁技师人选新获得的荣誉、论文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沂蒙技师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
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请于2018年6月20日前,将推荐沂蒙技师人选名单及以下有关申报材料报沂蒙技师选拔管理工作办公室:
(一)推荐报告1份(内容包括推荐人选工作情况、申报材料核验情况,推荐意见;涉密人员要加以注明;推荐人选超过2人的要排序;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二)《沂蒙技师申报表》(见附件1)一式3份(用A4纸印制)。
(三)《沂蒙技师申报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一式21份(用A3纸印制,附电子版)。
(四)《沂蒙技师申报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一式3份(用A3纸印制,附电子版)。
(五)申报人员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用A4纸印制,附电子版;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六)申报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式2份(用A4纸复印身份证正反面)。
(七)申报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及主要技术成果或论文、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并注明已审核(原件由呈报部门审验)。
(八)其他能够证明申报人先进事迹、突出贡献、先进操作法的佐证材料。
(九)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的承诺书(见附件4)。
五、有关要求
(一)认真搞好宣传发动。沂蒙技师是全市高技能人才的杰出代表,是助推新旧动能转换的一支重要力量,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以推荐选拔为契机,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推荐选拔沂蒙技师工作的重要意义,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宣传高技能人才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引导和鼓励各类技能人才争当沂蒙技师。
(二)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政策措施,抓好各项待遇落实。要充分发挥沂蒙技师的带动作用,引导和激励广大劳动者立足岗位、钻研技术,干事创业、争做贡献。要切实抓好各项待遇和优惠政策落实,创造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加快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建设,集聚创新力量,为我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提供强力人才支撑。
(三)严格推荐选拔标准和条件。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要求推荐选拔沂蒙技师;要聚焦全市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充分考虑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等高技能人才的不同特点和行业分布,认真遴选推荐;要更加看重获得的行业企业创新工作法(操作法)、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或发明专利以及企业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的成绩;要广泛听取采纳同行专家、基层群众等各方面的意见,确保选拔推荐工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四)精心做好申报推荐工作。沂蒙技师申报推荐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县区、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认真组织,指定专门人员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上报。填写表格可登录临沂市就业网(http://www.lyrc.net)下载。各工作人员可通过添加二维码(见附件5)加入临沂市人才工作群,便于工作部署和交流。
联系人及方式:赵沂滨孔祥娟8126270
电子邮箱:ly8126270@163.com
材料报送地点: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33号13楼高技能人才管理科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8年3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