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关注微信公众号
下载APP
我要爆料
首页顶部广告

郯城一男子因吸毒,潜逃外地多年;心思乡,回家过年被抓

2018-03-01 11:35  来源: 魅力临沂 作者: 临沂在线

    临沂在线讯(杜从俊)男子不更世事容留他人吸毒,而今幡然醒悟悔恨当初。
    虽在外躲藏多年,但因思乡心切,郯城县杨集镇某村一男子刚回到家就被民警逮了个正着,心里知道躲过初一躲不过十五的男子悔恨不已,恨当初自己一个自认为无所谓的举动,却要换来终身的悔恨。
    2015年春节前后,家住郯城县杨集镇某村的于某应朋友之约,在家中等侯几名“特殊”的朋友,朋友陆续到来后于某将朋友请进自己的房间关上了门,与三、四个朋友心照不宣的打开他们带来的纸包,用自制的吸食器吸食白色粉末——冰毒。一番吞云吐雾后,于某与朋友约好几天后再见,并于相约时间再次吸食冰毒。郯城县公安局杨集派出所根据掌控线索,分别对于某的朋友做出了行政处罚,而就当民警依法传唤于某时,于某闻风潜逃。三年来,办案民警紧盯于某行踪,但于始终没有露面。2月15日,潜逃外地多年的于某认为躲过了风头,跑回家过年,没想到刚迈进家门就被民警戴上了手铐。
    经查,于某自幼父母双亡,打小跟奶奶生活在一起,2014年奶奶去世后于某便没有了拘束,认识了社会上不三不四的朋友后,便尝试着沾染上了毒品,并把只身一人的家当作了吸毒场所,常为朋友提供场所并参与吸毒。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事情败露后于某潜逃。但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即使逃到天边也逃不出法律的制裁,很终还是要吞下自酿的苦果。
    目前,等待于某的将是法律的制裁。

    民警提醒:
    接触毒品会“毁灭自己、祸及家庭、危害社会”! 毒品不仅会严重危害人的身心健康,还会诱发其他违法犯罪,破坏正常的社会和经济秩序。识毒、防毒、拒毒、禁毒刻不容缓,全社会应对毒品问题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良好局面。
    做为每一个个体,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做到:不因烦恼而"借毒消愁";不因好奇而"以身试毒";不要心存侥幸接触毒品;不要结交吸毒或贩毒人员;不听信"吸毒是享受"的谣言;不接受陌生人递上的香烟或饮料;不相信毒品能治病减肥的谣言;不赶时髦而吸食毒品或崇拜吸毒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