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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水又有13名酒司机被吊销驾驶证

2018-02-26 15:08  来源: 魅力临沂 作者: 临沂在线

    临沂在线讯(于松果 庞涛)近日,沂水交警大队依法对13名酒司机的驾驶证实施吊销。
    在这13名酒司机中,有张某等7人因醉酒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犯罪被吊销驾驶证,王某某等6人因二次酒驾被处以吊销驾驶证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