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 河东法院多措并举提高办案质量,在立案、审理、判决和执行各个阶段努力严把五个关口,保障当事人诉权的充分行使,确保司法公正。
一、严把立案审查关。一是排期坚持“四定”原则,即确定案件承办法官、确定开庭日期、确定开庭地点、确定庭审速录员。努力实现微机自动分案排期,杜绝当事人挑法官、法官挑案件问题的发生。二是认真审查是否符合立案条件,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立案,组成合议庭进行合议立案。三是认真审查起诉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诉讼主体资格。为了既保护好当事人的诉权,又有效的防止当事人滥用诉权,把好诉讼主体资格审查关,对于起诉人不适格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四是规范确定案由。在立案审查起诉后对案件实体内容进行初审,认真分析案由,明确各业务审判庭职责范围,并由立案庭按照程序规定,移交具有管辖权的审判庭予以审理。工作中严格遵循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行使。
二、严把法律文书送达关。一是坚持集中统一送达的原则,以委托邮政机构速递送达为主,委托其他法院和直接送达为辅,公告等其他送达方式为补充,审判业务庭不再担任送达任务;二是为保证送达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促进审判效率的提高,保障送达渠道的畅通,及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于邮寄送达的法律文书,当事人不签收或不承认自己的当事人身份,使送达信件被退回的案件,法官重新送达时,通过让原告做“向导”,带路并当场指认当事人,使送达顺利进行。三是严格按照诉讼法关于送达期限的规定送达诉讼文书,杜绝出现超时送达。
三、严把庭审质量关。一是严格按照程序法审理案件,依照程序规则,组织庭审、采信证据,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实现程序正义,维护法院权威和形象。二是加大简易程序适用力度。结合法院实际情况,在办案过程中实行“四个简化”,即简化送达方式、简化庭前准备程序、简化庭审程序、简化法律文书制作,有效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三是坚持公开审判原则,邀请人大代表和普通群众旁听庭审,加强审判监督,增加审理工作透明度。
四、严把中止审理关。一是是严格工作制度,正确把握中止审理标准。二是在庭审中,确因案情需要,根据法律规定需中止审理的,主审法官及时将中止事由及中止情况报立案庭登记。三是为强化中止审理的透明度,增强外部监督,全面推行了中止审理事由明示制度,将中止审理事由及中止情况置于社会监督之下,从而形成法院与当事人之间增强司法公信力的良性互动。
五、严把审理期限关。一是提高审限要求。在法律规定的审、执期限幅度之内,进一步从严规定、从严掌握。二是实行审限跟踪督办制度。依托微机管理系统,对全院案件审限情况进行跟踪,并每月对审判执行期限情况进行通报。对于审判期限拖的过长的,由包案领导进行督办。三是将审限管理纳入岗位工作目标考核,落实责任制,提高干警的审限意识,充分调动干警快审、快执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