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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东法院“五个日志”提升执行质效

2017-02-17 15:19  来源: 魅力临沂 作者: 临沂在线

    临沂在线讯 为了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效率,河东法院执行局要求执行法官必须建立“五个日志”:
    一是学习日志。要求执行法官必须每日背诵一条执行法规、看一则典型案例、写一篇心得体会,心得体会长短不限。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情况全院通报;考核优秀者,优先推荐评先树优。
    二是对话日志。定期与执行申请人进行对话,将执行进度以及每个环节的权利义务及时告知申请人,并将谈话的时间、地点、内容和当事人反馈情况详细记录。对两个月内没有执结的案件,由执行法官填写并向申请人送达案件执行进程告知书,向申请人通报案件执行中采取的各项措施、案件未执结原因以及下一步拟采取的执行措施。
    三是线索日志。要求执行人员将主动发现、申请人提供以及通过执行联动网络获得的信息详细记录,并加以分类整理。记录内容要求具体明确,条理清晰,便于查阅。并详细记录线索落实时间、地点、线索价值等具体落实情况。
    四是措施日志。要求执行法官必须将当日工作重点、外出执行时间、执行参与人员、财产查找情况、突发事件及处理结果、案件当事人或案外人、协助执行人等在案件执行中的主要作为等详细记录在案,并由执行法官签字认可。
    五是建立经验日志。要求各执行庭每周五下午定期召开庭务会,组织执行法官进行交流座谈。对各执行法官遇到的法律规定不够明确或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交流具体的执行方法,互通案件执行信息,巧妙化解多起一案申请人为另案被执行人的案件,形成执行工作整体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