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 10月16日7时31分,在兰山区长沙路与大青山路交会东200米路段,一场意外的交通事故打破了清晨的宁静。姜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沿长沙路由西向东行驶,当其向左打方向时,与同向行驶的张某驾驶的“东风日产牌”小型轿车发生碰撞。这一撞,致使姜某身体遭受重创,两车也不同程度损坏,现场一片狼藉。
时间就是生命,受伤严重的姜某被火速送往医院抢救,然而,高额的手术费用像一座大山横在了这个普通家庭面前。姜某家庭经济状况较为困难,面对如此巨额的费用,他们感到无比绝望和无助。临沂交警直属三大队办案民警得知情况后,立即与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部门和救治医院进行协调,并成功帮助姜某申请到道路救助基金42000元。这笔宝贵的资金如同黑暗中的一道曙光,为姜某带来了生的希望,也为这个陷入困境的家庭减轻了沉重的负担。
一直以来,临沂交警直属三大队将救助基金作为持续性利民工程,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交通事故,安排专人跟进,做到从申请、准备资料到审核、垫付等各个环节无缝衔接,确保垫付资金快速到位,不断增强群众幸福感,提升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