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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延长供暖时间,临沂一地发布公告

2024-08-19 09:23  来源: 兰陵县人民政府

近日,兰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发布关于召开兰陵县城区供热有关价格政策听证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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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28日(星期三)上午9点30分将召开兰陵县城区供热有关价格政策听证会。前期相关部门已经对兰陵城投热力有限公司2021-2024三个供暖季的供热成本进行了监审。

经审核,兰陵城投热力有限公司近三年居民供热总成本为25631.60万元,供热总面积(按套内面积)为994.31万平方米,平均单位居民供热成本为25.78元/平方米(按套内面积);非居民供热总成本为3014.77万元,供热总面积(按建筑面积)为78.10万平方米,平均单位非居民供热成本为38.60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根据成本监审结论并结合兰陵县周边区域情况,综合考虑用户承受能力和价格调整幅度,拟定如下价格听证方案:

方案一:居民用户供热终端价格按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注明的套内面积计算,由现行的19元/平方米调整为22元/平方米;非居民用户供热终端价格按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注明的建筑面积计算,由现行的30元/平方米调整为35元/平方米;供热时间从每年11月10日至次年3月20日,天数由现行的100天增加到130天。

方案二:居民用户供热终端价格按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注明的套内面积计算,由现行的19元/平方米调整为21.5元/平方米;非居民用户供热终端价格按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注明的建筑面积计算,由现行的30元/平方米调整为34.5元/平方米;供热时间从每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20日,天数由现行的100天增加到125天。

持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职工证》的居民家庭用户,终端供热价格暂不作调整,继续执行19元/平方米的标准(按套内建筑面积);城乡社区居委会工作场所及非经营性公益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残疾人、孤儿、弃婴提供养护、康复、托管(养)、助餐等服务的社会福利场所生活服务设施,学校(含幼儿园)教学设施和学生生活服务设施,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共场所非经营性服务设施,其供热价格均执行居民价格标准;其他特殊用户供热价格,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兰陵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