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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汤泉小镇好“枫”景

2024-05-08 17:15  来源: 临沂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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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在线讯  汤头温泉历史悠久、闻名遐尔,有2100多年的历史,公元前86年此地即已建村,汉昭帝时封刘安国为温水侯,又因地处汤水源头,故名"汤头"。早在北魏时期,水文学家郦道元曾到此处勘察,其《水经注》就有"汤泉入沂"之说;《沂州府志》诗赞"野馆空余芳草地,春风依旧见遗踪",因此也有"野馆汤泉"之称,被列入"琅琊八景"之首。中国古代帝王和历史文化名人秦始皇、孔子、王羲之、诸葛亮、刘墉、王勃等多次在此观赏、游览、沐浴,并留有不少墨迹。汤头人民法庭就坐落于这美丽的温泉小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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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头法庭先后被授予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十佳政法单位、省级青年文明号等荣誉称号,被省高院先后授予集体一等功、集体二等功、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2022年11月8日,汤头法庭“135”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经验成功入选最高人民法院第四批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2022年11月,汤头法庭被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山东省法院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24年3月7日,汤头人民法庭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山东省“枫桥式人民法庭”荣誉称号。

近年来,汤头人民法庭为积极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将公平、公正、便民、为民为司法理念,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方便群众诉讼、就地化解矛盾方面的重要作用,努力把人民法庭打造成乡村文明的“助推者”,司法为民的“实践者”,服务发展的“护航者”,助推基层治理、助力乡村振兴。

一、分层布局,延伸司法服务触角。

一是提升人民法庭综合效能。坚持“线上”“线下”一体推进,不断优化诉讼服务功能,改进便民利民举措,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高效便捷、智能精准的诉讼服务。高标准建设“一站式”诉讼服务站。汤头法庭建成200㎡ “一站式”诉讼服务站,规范设置安检候访区、导诉服务区、信访服务区、电子信息服务区、立案服务区、调解服务区六大功能区,为当事人提供导诉、信访接待、诉前释明、诉前调解、网上立案和保全申请、材料收转、联系法官、查询咨询、判后答疑、网上缴退费等“一站式”全方位的服务。另外,在距汤头驻地较远的葛沟镇设立审判法庭,同时法庭配备一台“诉源治理直通车”,开展服务乡村振兴和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二是合理设置法官驿站。在太平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太平法官驿站,明确法官定期值班、专职调解员驻站值守制度,法官驿站与辖区内综合治理工作形成了融合互补、共建调解的大格局。今年以来,太平法官驿站诉前化解矛盾纠纷18件。三是科学布局法官联系点。在人口密集的村、社区综治中心建立法官联系点,制定法官包点、特邀调解员驻点值守制度。在太平八间屋村设立法官联系点,在汤头龙车辇社区设立法官联系点。同时,联系点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广泛开展化解社区、村居内矛盾,普法送法,收集诉求建议等工作,极大方便群众。今年以来,法官联系点化解矛盾纠纷62件。四是依托网格员组建便民诉讼联络员。为全面融入基层治理体系,持续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我庭在院党组的领导下积极和乡镇街道网格员、法治带头人对接,组建辖区内便民诉讼联络员队伍,充分发挥便民诉讼联络员的作用,密切与各个基层治理单元之间的协同,打造“源头治理为主、多元调解联动、法庭定分止争”的新时代“枫桥经验”法院升级版,为区域发展实施提供有力司法支撑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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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创新机制,多元解纷提效能。

一是建立“四长”联动解纷新机制。着眼于涉及社会公共利益、人数众多、具有示范效应、影响较大、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五类案件,建立人民法庭庭长、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镇(街道)综治中心主任“四长”联动调解制度,合力化解区域内“大事”,实现“大事不出镇”。协同工作机制明确“五类案件”重点,即: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当事人或者被害人人数众多,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可能或者已经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存在激化社会矛盾风险的案件;具有示范效应、可能引发后续批量诉讼的案件;可能对特定行业产业发展、特定群体利益、社会和谐稳定产生较大影响的案件。二是构建“特邀”调解新模式。充分发挥网格员、乡贤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结合村情民情,在社区村居实行特邀调解新模式。由法官担任“法官联系点”所在社区村居“法治主任”,指导、帮助网格员和乡贤开展调解工作,化解社区、村居内婚姻、继承、赡养、土地等家庭邻里“小事”。八间屋村村支书、汤头龙车辇四村支书等乡贤人员成为特邀调解员。今年以来,通过法官联系点化解矛盾纠纷近70件,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小事不出村”。三是构建“庭点”衔接新机制。对于“法官联系点”在社区、村居内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通过“法官驿站”移交带班法官就地开展化解工作,将大量矛盾纠纷解决在诉前。对进入法院的案件可以通过“法官驿站”导回基层,依托镇街综治中心调解力量就地化解。今年以来,汤头法庭辖区太平法官驿站诉前化解区域内“大事”11件,导回案件32件、化解4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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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基层普法,源头治理显成效。

一是开设普法“每日课堂”。人民法庭开放活动由原来的“开放日”变为“日开放”,附近群众可持身份证旁听庭审,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案件情况进行“课堂总结”,即时普及法律知识。今年以来,汤头法庭“每日课堂”共接待听课群众350余人次。二是实施“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以社区、村居“两委”干部、网格员、村民小组长、退休干部、致富带头人等为重点培养对象,法官联系点包点法官定期开展法治讲堂、专题讲座,通过提高“法律明白人”法律素养带动影响身边群众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今年以来,共开展各类讲座5场次。三是建立“法治服务日”制度。在距离汤头法庭相对较远的辖区葛沟村设立审判法庭,将葛沟逢集日定为“法治服务日”,人民法庭在“法治服务日”组织案件开庭审理、开门为群众提供司法服务等。截至今年5月,葛沟审判法庭共开庭审理案件32件,进一步为辖区群众提供了便捷、打通司法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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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汤头人民法庭将进一步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为契机,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职能作用,积极回应辖区群众司法需求,为辖区群众提供便捷司法服务,以法治力量服务地方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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