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 近日,临沂市园林局起草制定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临沂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由市政府审议出台,并将于2017年12月1日正式施行。
《办法》分5章,共计34条,包括适用范围、绿化工程管理体制、质量责任、质量监督和检查、法律责任等内容。该文件明确规定了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应当履行的职责以及承担的工程质量责任;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园林质监机构在绿化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应当履行的职责和遵守的程序。《办法》严格按照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起草出台,对于明确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参与方的质量责任、规范质量管理程序、提高和保障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工程的质量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