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陈佳梅 姚聪聪)众所周知,机动车驾驶证需要经正规途径培训后依法考试获得,可有些人却在驾驶证上动起“歪脑筋”,甚至使用假证来糊弄民警……
9月20日下午15时许,驾驶人彭某到河东交警大队处理车辆违法,窗口民警在为彭某办理交通违法业务时,发现彭某所提供的驾驶证与车管所核发的驾驶证字体存在明显差异,具有伪造嫌疑,随即民警根据彭某的身份证通过公安管理信息平台进行核查,经核查发现,没有任何彭某的驾驶证信息。经询问得知,彭某报考了机动车驾驶证,但因科目三没过至今没有取得驾驶证,由于无驾驶证没法开车,他就从网上通过一名自称能办理证件的人办了一个驾驶证。他虽然觉得这个驾驶证可能是假的,但还是天真的把它当成了真证来使用,在家人车辆出现违法时,便自告奋勇的拿着这个证来帮家人处理违法,没想到被民警一眼识破。
看到彭某的交通安全意识如此淡薄,民警趁机对他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向他讲解了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危害与后果,希望他今后能够牢记交通安全,争做一名合格的驾驶员。
目前,此伪造驾驶证已被依法收缴,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等待彭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