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 2017年9月7日,团林派出所连续接到两起群众报警,称放在自家门口的电动车被盗,且被盗时两辆电动车均未拔车钥匙。
接到报警后,团林派出所民警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第一时间赶到案发地,调取案发地周围的相关监控录像。经查看监控,发现该两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衣着、身高、体型高度相似,系同一人作案的可能性极大。但由于监控像素较低,且两起案件的案发村居位于团林镇东、西两个不同的方位,相距较远,嫌疑人难以认定。
在两地相距较远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是如何做到快速、连续作案呢?办案民警针对这一疑问,及时转变思路,将调取监控的范围扩大到连接两个村居的道路上。在调取大量监控的基础上,经办案民警反复查看,很终一辆可疑白色轿车进入视线。办案民警发现,这辆可疑白色轿车曾在案发村居周围不停的且无目的的转悠,且在案发时,该辆白色轿车也在案发村居出现。据此,办案民警大胆确认,该辆白色轿车就是犯罪嫌疑人所驾驶的轿车,随即将两案进行并案侦查,通过公安内网以车找人,很终确定犯罪嫌疑人为莒南县坊前镇徐家相邸村的高某某。9月11日,在离案发日仅四天,团林派出所将犯罪嫌疑人高某某抓获。
在办案民警的再三讯问及强有力的证据证实下,高某某不得不陈述了自己多次盗窃电动车的违法事实。自9月3日以来,高某某驾驶自己的白色轿车先后窜至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柘汪镇、山东省临沂市临港区团林镇盗窃电动车五辆、画眉鸟一只。经其供述,是因大量透支信用卡,在无力偿还的情况下,才选择实施盗窃,且选择盗窃的目标都是停放在路边或门口钥匙未拔的电动车,得手后,及时将赃物变卖,变卖所得的钱财用于还信用卡。目前,高某某已被刑事拘留。
,团林派出所温馨提示,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莫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否则等待你的,终将是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