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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谋生走上盗窃路 兰山十八岁小伙竟有十九次前科

2017-09-02 17:23  来源: 魅力临沂 作者: 临沂在线

    临沂在线讯 十八九岁的年纪,本应还是读书的年龄,可费县十八岁小伙于某却因多次盗窃,竟有着十九次前科。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他走上犯罪的道路,并“乐此不疲”地干着盗窃的活计呢?

    8月24日,西郊派出所接到市民马女士报警,自己停放在一跆拳道门口的电动车不见了。民警通过调取监控发现,一名十八九岁的少年骑着一辆踏板摩托车来到跆拳道馆门口,将车停下并落锁后,在店门口转悠了一会,并尝试着将一辆并没落锁的黄色电动车推走了。由于小伙的电动车还停放在跆拳道馆门口,民警便兵分两路,一路去调查小伙的去向,另一路在店门附近蹲守。果然,8月25日一早,小伙就赶来骑自己的摩托车,正巧被蹲守在此的民警抓个正着。

    经查,小伙子名叫于某,今年4月刚满十八岁。民警一调查他的档案却被吓了一跳,小小年纪竟有十九次前科,曾多次因盗窃被兰山、河东、费县、临沭等地公安机关处理。可为何于某一直盗窃不肯回归正途呢?据于某交代,自己七岁的时候父母就离异了,自己被法院判给了父亲,可父亲并没有尽到抚养自己的义务。自己从小跟着奶奶生活,父母亲也不给生活费,因为没钱,读完小学也就不上学了。这么多年,于某只有在去年父亲在街边卖水果时见过一次,之后就再没见过,如今就连自己的父亲在哪都不知道,只知道父母都已再各有家庭、有孩子……奶奶也被姑姑接走,自己一人就是一个家。为了生存,于某在13岁的时候就开始出来偷东西,只因当时年龄太小,派出所只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可如今,于某已成年,可以自己打工养活自己,却还是在犯罪的道路越走越远。仅仅8月份,于某就作案30余起。目前,于某因盗窃罪被兰山警方刑事拘留。

    未成年人对事物缺乏足够的鉴别能力,家庭教育、关爱的缺失往往会对青少年的心理形成造成重大影响,造成不健全的品格特征,从而导致青少年犯罪机率的上升。民警提醒,家长在忙自己事情的同时不要忽略了对孩子的关心,要让孩子在健康的环境下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