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化品运输车司机想奇招躲避违规运行高速被查
2017-08-13 09:07 来源:
魅力临沂 作者: 临沂在线

违规车辆
临沂在线讯(邵长宣)新修订的《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危化品运输车晚19时至次日6时禁止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但也有个别驾驶员受经济利益驱动置规定于不顾,绞尽脑汁不惜利用一切手段来躲避查纠,但是 也难逃临沂高速交警的“火眼金睛”。
8月10日,河北省沧州某运输公司驾驶员高某,为在夜间违规行驶高速公路逃避交警查纠,私自拆除卸载车上安装的各类安全警示标志冒充普通货车。 ,因违规运行高速公路被高速交警处以两千元罚款,同时对未悬挂、喷涂警示标志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万元。 这也是今年以来高速交警开出的首张违法危化品运输车的大额罚单。
据介绍,8月9日,临沂高速交警直属大队民警王永刚带领中队队员,在京沪高速公路临沂执法站开展“”百日攻坚”第三次夜查行动。凌晨5时许,发现一辆挂有冀JXXX9河北牌照的红色重型半挂车缓缓驶出站口,也许见到站口执勤民警,大货车驾驶员在驶出收费站过道后,未按照前方一车辆直接前行,而是有意躲避开广场执勤民警加速欲从另一车道行驶。该货车的这一异常行为引起了民警注意,遂即示意该车停靠执法站广场处停车依法接受检查。还未到货车跟前,民警便远远闻到一股浓烈的树脂气味。当民警询问驾驶员货车后厢装载物品时,驾驶员支支吾吾略显慌张,神色极不自然,对民警的问话答非所问。民警随即展开对该车的详细检查。检查发现,该货车后车厢装载了近50余桶桶装树脂。树脂属于易熔融、易燃的物质,但该车未悬挂各类安全以及相关警示标志。经进一步检查,民警在车辆驾驶室内搜寻出了一面喷有危险字样标志牌,在后车厢挡板处,民警又搜出标有易燃液体字样、安全警示告示等一大宗标示标牌。民警遂即将驾驶人控制并带到执法站作进一步调查。
据驾驶人交待,大货车是河北省沧州市临港昌骅运输公司车辆,是临沂市费县人,高某某。此次是自江苏为临沂某公司运输树脂。当民警询问运输危化品车辆实行禁行政策时,高某交代,对新《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中危化品运输车晚19时至次日6时禁止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规定有深刻的了解,但抱有侥幸心理。上高速前,高某与同车人可谓煞费苦心。他首先将安装在车辆驾驶室上方顶部和牌照上方标有危险品字样的标牌进行了拆卸,并将悬挂在车辆后部标牌卸载后放置在驾驶室。为确保车辆此次违规运行高速公路不被交警查纠,高某专门购来了塑料篷布将后厢桶装树脂进行了全面覆盖,远远看去就是一辆装载货物的普通货车。
经过高某一番的精心“装扮”,这辆装载百货的“普通货车”就驶上了高速公路。谁知,“自作聪明”的高某, 还是被高速交警查获并受到了严厉处罚。
高速交警提示:为了维护高速公路安全畅通,加强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山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决定,自2015年11月1日起,每日19时至次日凌晨6时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19时前已经驶入高速公路的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应就近选择收费站驶离高速公路。为服务区及路面施工工程运送油料的车辆,经目的地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后,由就近收费站驶入及驶离高速公路。同时,遇有恶劣天气或重大节日、重要活动时,全天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高速公路。违反限行规定的,公安机关高速公路交通管理部门将对驾驶人与相关运输企业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