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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欠款引发互殴案 民警提示债务追讨中逞强斗狠要不得

2017-08-05 08:33  来源: 魅力临沂 作者: 临沂在线

    临沂在线讯(徐向田 陈维余)有语云: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追讨债务亦应合理合法。如果欠债人及债主各自打自己的小算盘彼此伤了和气,甚至做出触犯法律的事情来,到头来得到的往往是得不偿失的结果。8月3日,莒南县警方就查处一起因讨要债务引发的互殴案,三名当事人皆被依法处理。

    现年30岁的刘某是莒南县石莲子镇某村人,此前在临沂市兰山区开了一家KTV,在装修营业期间因资金周转出现问题,便向吴某(男,32岁,住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李某(男,29岁,住临沂市河东区汤头办事处)借了一笔款维持KTV的正常运转。7月21日,见已过还款期限却未见刘某前来还钱,吴某与李某经打听得知刘某因生子正在老家邀请亲朋,于是二人便驾乘私家车从临沂市兰山区赶赴刘某老家追逃欠款。两人到了莒南找到了刘某后,刘某表示手头紧只能先付部分,被吴某及李某拒绝;后来发生争执双方火气渐大,盛怒中,吴某及李某声称要到刘某宴请宾客的饭店悬挂白布闹场,双方继而发生撕扯并互殴,致对方轻微伤;丧失理智的刘某又将吴某的轿车用锤砸毁,损失价值1400元。现上述三人均被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民警提示,民间借贷中欠债还钱当然天经地义,欠债人恶意逃债充当老赖令人不齿,而债权人亦不应以过激行为勒逼欠债者,双方应该“有话好好说”,借款时量力而行,还款应忠诚履约,一旦出现问题双方应通过走法律途径来解决纠纷,任何一方切莫逞强斗狠做出触犯法律的事情来,否则一旦酿出无法收拾的结果,则后悔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