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徐向田 张波)很近,莒南某乡镇一店主报警称,其店内丢失货款8万元钱。接到报警后,民警经过细致侦查后,发现该起案件存在诸多疑点, 不能自圆其说的年轻店主只得向民警承认,只因为与自己同居两年的女友分手后向自己要分手费,才谎报警情说自己丢失了货款。
现年22岁的李某春为莒南县道口镇某村人,在本县文疃镇开着一家婴幼用品店,不久前其提出与自己同居的女友李某分手。7月28日,李某在母亲的陪伴下来店内拿自己的生活用品并向李某春讨要两年间在店内打工的工资。因为两年间彼此一直同居共同生活,根本没有想到分手后的事情,报酬的事情一时也说不清,再加上李某春正为与女友分手的事情而闹心,当即话不投机吵了起来,在李某及其母亲催逼讨要工资情急之下,竟然谎称其店内丢失8万元的货款并报警。可是,假的就是假的,在民警细致追查之下,谎言被揭穿,7月29日,因谎报警情严重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办案,导演这出闹剧的李某春被莒南警方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