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2021年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5起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典型案件,分别是:
1.泗水县原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张士孝挪用专项资金、违规骗取补贴等问题。2013年,经张士孝同意,泗水县地方粮食储备库违规竞拍由该库代储的托市粮,在实际未出库的情况下骗取上级出库补贴;2015年至2016年,经张士孝同意,泗水县地方粮食储备库原主任王某某(另案处理)将省财政下拨的粮安工程财政专项资金挪作他用。张士孝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及涉嫌犯罪问题。2022年1月26日,张士孝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1月27日,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2.即墨市粮食储备库原主任黄忠进违规预付购粮款、侵吞粮食销售款项等问题。2018年6月,黄忠进与即墨储备库副主任刘某某(另案处理)擅自决定,在收购小麦未入库的情况下,向粮商预付购粮款,造成经济损失;2019年,黄忠进与时任财务科长、会计王某某(另案处理)侵吞下级粮所上交的应入账未入账小麦销售款,涉嫌贪污犯罪。黄忠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及涉嫌犯罪问题。2022年1月19日,黄忠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1月20日,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淄博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徐忠通过虚增粮食亏损、虚构粮食业务等方式侵吞公款等问题。2010年,徐忠与孙某某、麻某某(另案处理),在小麦出库业务中通过虚增粮食亏损量的方式截留销售利润,侵吞公款并私分;2016年9月,徐忠与孙某某、麻某某,通过虚构粮食入库业务的方式,骗取公款并私分。徐忠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及涉嫌犯罪问题。2022年4月1日,徐忠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聊城市聊粮粮油储备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聊城东昌粮食物流有限公司总经理洪其元违规经商办企业、侵吞粮食销售款等问题。2018年1月,洪其元以他人名义注册成立公司,从事粮食购销等经营活动并获利;2018年10月,洪其元与东昌物流副总经理周某某(另案处理),通过在账面上降低销售价格的形式,套取侵吞东昌物流玉米销售款。2022年1月29日,洪其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1月30日,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5.潍坊市擂鼓山国家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宋军员违规售粮、挪用公款等问题。2020年,宋军员利用职权安排妻子以他人名义向粮库售粮赚取差价和运费补贴;2012年至2017年,宋军员与时任公司出纳韩某(另案处理),先后七次挪用单位公款用于宋军员妻子个人粮食经营活动,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宋军员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及涉嫌犯罪问题。2022年3月2日,宋军员受到开除公职处分;3月7日,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上述5起案件,都是“靠粮吃粮”的典型问题,有的是在实际未出库的情况下骗取上级出库补贴的“转圈粮”;有的是侵吞应入账未入账粮食销售款项的“升溢粮”;有的是虚构粮食入库业务的“空气粮”;有的是虚增粮食亏损量的“损耗粮”;有的是在账面上降低销售价格侵吞售粮款、以他人名义向粮库售粮赚取差价的“价差粮”。这些“靠粮吃粮”问题的发生,反映出有的地方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不到位,部分涉粮行业单位内控机制和监管制度存在风险隐患。地方党委政府和涉粮主管监管部门、国有粮食企业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形成靠制度管权、管粮、管人的长效机制。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监督的再监督”,严肃查处粮食购销领域腐败案件,深刻剖析典型案件,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确保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得到有效根治,取得持久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