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工作要求,结合各县市区疫情管控及道路通行情况,为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求。经研究决定自4月14日起,全面恢复城际公交运营,现通告如下:
一、我市22条城际公交全面恢复运营,恢复运营的车辆必须做到“一车一码”并张贴,便于乘客扫码乘车,严格落实车辆通风、消毒措施。
二、各客运场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交通运输部《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南(第七版)》及《山东省重点场所和重点人群核酸检测方案(第十版)》要求,如属地防疫政策有特殊要求的,按属地政策抓好落实,组织落实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站场消杀、通风等工作。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运营服务,配备必要的防护和消毒用品。
三、各客运场站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和实施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强化疫情防控知识培训教育,做好员工防护。劝导乘客保持安全距离;进站扫描“场所码”并出示健康码,配合进行体温检测;候车时应尽量分散就座、保持距离,避免拥挤。
提倡使用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无接触方式付费购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