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关于有序恢复疫苗接种工作的公告
根据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有序恢复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专家研判,决定自2022年4月11日起逐步恢复辖区新冠疫苗和常规疫苗接种工作,后期根据疫情形势及上级要求及时动态调整。
特别提醒:当前境内外新冠肺炎疫情严峻复杂,为避免人群拥挤、减少传播风险,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请受种者做好以下事项:
1、计划做核酸检测的人员,核酸检测要在离开接种新冠疫苗场所至少48小时后再采样,如紧急情况下需进行检测,请主动告知近期新冠疫苗接种信息。
2、受种者进入接种点须全程佩戴口罩,与其他受种者间隔1米以上距离。
3、缩短在门诊不必要的停留时间,接种完疫苗留观半小时后及时离开。
4、受种者前往接种点前,应自行测量体温,评估自身健康状况。如有暂缓预约接种情形的不得前往。如隐瞒相关信息,前来接种导致发生疫情的,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若受种者有下列情形的,应暂缓接种:
健康码非绿码或行程卡带*者;
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医学观察未满28天者;
近21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者;
近14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有接触史者;
近21天内去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者;
居住在新冠肺炎封控区内、且解封后未满7天者;
受种者家庭成员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者。
附件1:莒南县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点信息公示
附件2:莒南县儿童常规疫苗接种门诊信息公示
莒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