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报
4月2日,兰陵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案,抓获违法行为人姜某(男,33岁,兰陵县长城镇人)。
2022年4月1日8时许,姜某驾车从外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回兰陵,途经长城镇赵楼村疫情防控检查点时,冒用他人行程码,未如实报备行程,影响疫情防控工作措施落实。目前,违法行为人姜某已被兰陵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兰陵警方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入兰返兰人员严格遵守防疫规定,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工作,按照要求如实提供核酸检测报告、健康码、行程码。对拒不提供、隐瞒疫情防控必需的行程轨迹等信息,伪造、变造、买卖核酸检测报告、健康码、行程码等证明资料,或者冒用、使用伪造、变造的核酸检测报告、健康码、行程码等证明材料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
兰陵县公安局
2022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