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省实施更大力度退税减税助企发展。初步测算今年新增减税降费约1700亿元,对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减按50%征收,疫情期间,山东继续免征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山东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刘兴云介绍,山东省在国家授权范围内,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新的地方减负政策措施,进一步减轻山东省企业负担。
刘兴云介绍,今年的减税降费政策,不仅力度更大,并且靶向更准、协同更强。重点突出三个方面:一是突出中小微企业,减税、缓税、退税、降费等多项政策叠加,二是突出制造业等6个行业,通过实施留抵退税等政策,将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助推企业转型升级,三是突出科技创新,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培育壮大新动能。
留抵退税政策。这是今年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重头戏”。重点支持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6个行业。其中,存量留抵税额,小微企业于6月底前一次性全部退还,制造业等6个行业年底前退完;增量留抵税额,全部自4月1日起按月足额退还。“初步测算,我省全年新增退税超过900亿元,相当于为企业增加900多亿元现金流。”刘兴云说。
中小微企业税收减免政策。中小微企业除了享受留抵退税政策之外,还有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其中,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在3月底前延续征收率减按1%的政策,4月1日起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至300万元的,在去年减半征收的基础上,今年再减半征收,实际税负仅为5%。
鼓励企业创新政策。对中小微企业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在500万元以上的,可实行一次性扣除等加速折旧政策;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
支持困难行业政策。对受新冠疫情冲击较大的部分行业,延续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暂停铁路、航空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
减轻居民负担政策。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应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予以免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今年的政策,既有制度性减税安排,又有阶段性减负政策,还有临时性举措。对我省企业来说,在享受国家统一政策基础上,还将享受我省地方性减负政策红利。”刘兴云表示,山东在国家授权范围内,自我加压、深入挖潜,研究出台了一系列新的地方减负政策措施,进一步减轻我省企业负担。
聚焦创新发展,延续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聚焦中小微企业发展,对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按50%征收,并将减免范围扩大至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其中,疫情期间继续免征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聚焦创业就业,延长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3年4月底;对重点群体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按国家最高上浮幅度确定税收扣减标准,其中,从事个体经营的,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扣减,企业招用相关人员的,分别按每人每年7800元、9000元扣减。
聚焦减轻居民和企业负担,停征小型水库移民扶助基金;将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标准降低10%;降低疾控机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收费标准,其中,单人单检由2020年的60元/人次降至28元/人次;多人混检由2021年的30元/人次降至6元/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