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兰陵县人民医院停诊的公告
兰陵县人民医院现处于疫情封控区,普通门诊和慢性病门诊停诊,开具毒麻精神药品门诊业务暂停,只接收急危重症等需住院治疗的病人。具体复诊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3月25日
另外,兰陵县还发布了有序就医的公告
关于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有序就医的公告
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复杂严峻,为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切实满足广大市民群众疫情防控期间正常就医需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急危重症患者,请拨打120急救电话或县人民医院急救电话5120120(县人民医院急诊通道保持畅通)就医。
二、城区发热人员,请到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和诚信医院、经济开发区医院、开源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各乡镇(街道)发热人员,请到辖区内乡镇卫生医院发热哨点诊室就诊。
三、儿童、孕产妇等重点人群,请到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或辖区内开诊医院就诊。
四、血液透析患者,请到县中医医院、诚信医院、经济开发区医院、兰陵镇卫生院就诊。
五、长期癌痛患者,请持《麻醉药品印鉴卡》到县中医医院就诊和购买麻醉药品。
六、确需上转进一步诊治的重症患者,由县卫健局医政医管科协调,及时转运至市级医院诊治。
七、广大市民群众可优先通过健康咨询热线等方式,进行线上就诊,做到非必要不外出就诊。
八、封控区、管控区、集中隔离点、居家隔离人员就诊,请按照县疫情防控指挥部3月24日公布的《兰陵县疫情防控期间群众就医流程》执行。
让我们同舟共济,为您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附件: 咨询服务电话
兰陵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3月25日
咨询服务电话
莒南县关于对十字路街道及有关区域实施临时管制的通告
为从严从细落实“防输入、防扩散、防外溢”疫情防控措施,有效阻断疫情传播途径,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相关规定,经莒南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十字路街道及有关区域实施临时管制,现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3月26日0时起,实施全时段管控,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二、管制区域
封控区:十字路街道刘家白龙汪社区、龙泉花园社区、恒昌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对上述区域所有道路、小区等出入口进行管制。全体人员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非必要不外出,停止一切聚集性活动。区域内居民要严格遵守管理规定,每天早、晚两次体温和症状监测,确因急诊就医等原因外出者,由社区(行政村)同意,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闭环管理。
管控区:十字路街道其他区域
对上述区域所有国省道、县乡道路、村内道路、小区等出入口进行管制。管控区域内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居民自行开展体温等健康症状监测,禁止人群聚集活动。
三、管制措施
除执行任务的疫情防控车辆、医疗救助车辆、应急救援车辆、军警车辆等特种车辆以及持有莒南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核发通行证的其他车辆及人员外,以下车辆及人员凭有关单位核发的通行证出入:县工信局核发通行证的工业企业保产保供车辆及人员,县住建局核发通行证的建筑业和房地产企业运行保障车辆及人员,县商务局核发通行证的生活物资保障车辆及人员,县农业农村局核发通行证的农资畜牧保障车辆及人员。对有运送危重病人、临产孕妇等紧急特殊需求的车辆,在确保防疫安全的情况下允许通行,提供周到服务,做好相关记录。穿行上述区域的车辆及人员应按指定路线通行,不得违规驻留,违者依法严肃查处。其它车辆和人员无证禁止出入上述区域。
请广大居民朋友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不要紧张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每日测量体温,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立即向属地社区(村居)报告。让我们携手并肩,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联系电话:县工信局:18854491575
县住建局:13954996229
县商务局:15092370879
县农业农村局:7212701,17853937577
特此通告。
莒南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2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