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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暂停部分人社服务的公告

2022-02-21 15:16  来源: 临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参保单位、办事群众: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工作部署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安排,我省社会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定于2022年2月26日0时至3月20日24时停机,向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迁移数据,期间全省范围部分人社业务暂停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停机期间影响的系统和相关业务

  全省各级政务服务大厅、人社(社保)办事大厅、工伤定点医疗机构以及全国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政务服务网、爱山东app、一网通办微信小程序、银行自助一体机社保全省通查、下放到银行网点协助办理的部分人社业务、人社各地自建的网办、手机app、微信、自助服务终端等线下线上服务渠道暂停使用。受到影响或暂停办理的业务包括:
  (一)全省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职业年金所有业务,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业务;
  (二)就业和创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培训开班申请和创业担保贷款资格审核等业务。

二、停机时间及恢复办理时间

  2月25日0时起,临沂市社保公共服务渠道(临沂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大厅、临沂智慧人社app、社保自助服务一体机等)暂停服务。2月26日0时起,各项业务服务系统全面停止服务。3月21日0时,各项业务服务全面恢复正常。

三、温馨提醒

  (一)停机期间未及时受理的社会保险待遇类业务,系统恢复后优先受理,不影响个人权益;
  (二)2022年3月应发放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职业年金定期待遇,提前至2月发放;
  (三)2022年2月21日0时起,停止受理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关系转移申请;
  (四)停机前已完成“社保核定”征缴业务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税务部门办理缴费不受影响;
  (五)停机前已完成参保登记的灵活就业人员、居民,在税务部门办理自主申报缴费业务不受影响;
  (六)参保单位和个人急需出具社保参保证明的,停机期间可到社保业务经办大厅办理;
  (七)停机期间,可通过邮寄或到经办窗口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待系统恢复后进行信息补录;
  (八)停机期间,用人单位、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通过窗口等线下服务渠道正常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系统切换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可拨打12333咨询。

  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