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
关注微信公众号
下载APP
我要爆料
首页顶部广告

警方提醒:不放“开门炮”,一样“开门红”!

2022-02-05 20:17  来源: 平安临沂

自2022年1月30日

我市实施全时全域

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规定以来

全市广大人民群众

积极响应

特别是除夕、春节两天

大家自觉遵守规定

度过了一个绿色文明安全的春节


明天是大年初六了

大家是不是已经准备好

开门大吉、开业大吉、开工大吉了?

警方在这里郑重提醒:

这件事千万不能忘↓↓↓

这象征红火的“开门炮”

不能放啦!不能放啦!

警方提醒:不放“开门炮”,一样“开门红”!


春节期间

全市公安机关民警辅警坚守岗位

走进社区,走上街头

全面强化街面、社区巡查

和禁售禁燃禁放宣传工作

及时劝阻违规燃放行为

对违反“三禁”行为依法进行教育、处罚

警方提醒:不放“开门炮”,一样“开门红”!


警方提醒:不放“开门炮”,一样“开门红”!


警方提醒:不放“开门炮”,一样“开门红”!


警方提醒:不放“开门炮”,一样“开门红”!


警方提醒:不放“开门炮”,一样“开门红”!


警方提醒:不放“开门炮”,一样“开门红”!


警方提醒:不放“开门炮”,一样“开门红”!


警方提醒:不放“开门炮”,一样“开门红”!


经过大力宣传

广大群众都认识到了

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危害

自觉遵守禁售禁燃禁放规定

但仍有少数人抱有侥幸心理

顶风而上,被警方依法处理

案例一

近日,临沭县公安局郑山派出所民警巡逻时,发现辖区某村村民侯某奇、侯某美二人在集市上非法售卖烟花爆竹。目前,侯某奇二人已被临沭警方依法处理。

警方提醒:不放“开门炮”,一样“开门红”!


案例二

近日,莒南县公安局汀水派出所查处一起非法储存、买卖危险物质案,抓获违法行为人赵某民。

警方提醒:不放“开门炮”,一样“开门红”!


经查,赵某民在未办理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在经营的超市内储存烟花爆竹815件,并通过售卖非法获利500元,涉嫌非法储存、买卖危险物质。目前,赵某民已被莒南警方依法处理。

接下来的“好日子”

一个接着一个

正月初八、正月十五、正月十六……

还是要记住

不要燃放烟花爆竹!

比爆竹更响亮的是欢笑

比烟花更灿烂的是团圆

拒绝燃放烟花爆竹

一起守护临沂蓝

警方提醒:不放“开门炮”,一样“开门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