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4日,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最新补偿标准获省批复,涉及多项标准调整。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事关被征地群众的合法财产权益,是征地补偿标准的重要内容,对于推进征地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山东省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2021年10月,临沂市组织开展新一轮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补偿标准制定工作。临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专业技术团队进行前期调研,在充分征求有关部门、各县区、管委会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初步成果;2021年12月,组织召开由市直有关部门、县区、乡镇(街道)、群众代表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的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最终成果后报省批复。
本次补偿标准调整共设立24个大项,95个小项。新增钢结构厂房、砖混彩钢板房、彩钢板围墙、地下排污排水沟管、供水管道、光伏太阳能电池板等补偿条目16项;细化新增房屋、温室、水井、地面/道路硬化、鱼塘藕塘等原有补偿条目9项;删除老式土窑、桑园等征地实践中遇到较少的补偿项目5项;粮食作物类3项合并为1项。与原有补偿标准补偿条目相比较,对房屋类、围墙类、路面/道路硬化等21项补偿金额进行了调涨,涨幅在10-20%之间,平均涨幅12.14%,总体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在全省所处的经济发展地位。
临沂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