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月15日前,学生需填报《2017希望工程圆梦行动助学金申请表》电子版,至学校团委,由学校团委并发送至所在县区团委,团委审核后进行家访落实情况。 2、8月31日前,省、市、县区团委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学生进行资助,资助方式为现场领取助学金和直接打款至学生账户相结合,届时县区团委进行电话通知学校团委负责老师。 3、接受资助的学生入学后,要告知学校团委老师新的联系方式,并不定期与捐方进行电话或邮件联系,表达谢意并汇报学习、生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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