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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有应得!临沂这几人酒后开车,被依法处理!

2021-11-30 20:59  来源: 平安临沂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这已成为广大市民的共识

但是仍有个别人置若罔闻,把酒驾当儿戏

给自身和他人的安全造成巨大威胁

这种行为为法律所不能容忍!

01

俗话说再一再二不再三

可近日临沂公安交警查获的这名酒司机

却偏偏不长记性

竟然4年被查4次

其中2次酒驾、2次醉驾

简直是拿生命当儿戏

10月16日,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河东大队在辖区东兴路与安居街交会开展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时,一辆灰色轿车沿东兴路由北向南驶向执勤点,驾驶员周某在看见执勤民警后急忙将车开进了附近的沿街商铺门前。这一幕恰巧落入了执勤民警眼中,民警随即赶到将周某查获。

此时,周某浑身散发着一股酒味,可当民警问是否喝酒了时,他却一口否认。于是民警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62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

就在民警要求周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周某却拿不出驾驶证。民警通过深入调查发现,周某竟是个“惯犯”酒司机。原来,他曾在2017年因酒后驾驶被河东大队查获;2018年又因醉驾被直属一大队查获,驾驶证也因此被依法吊销;2019年再次因醉酒驾驶被河东大队查获。这次已是周某第四次因酒被查。他不仅属于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还属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因此被依法行政拘留且被罚款2000元。

针对周某“记喝不记罚”,屡次酒驾、醉驾不知悔改的行为,执勤交警结合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对其进行了深刻的警示教育,希望他能在血淋淋的交通事故中吸取教训,不要再以身犯险,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开玩笑。

02

见过有人存在交通违法行为

可见过有人

集多项严重交通违法于一身吗?

临沂公安交警就查获了一名如此“猖狂”的司机,这名司机不但无证、伪变造机动车驾驶证,还二次醉酒驾车,简直就是一颗行走的定时“炸弹”,危险系数要多高有多高。

近日,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河东大队在滨河东路与解放东路开展夜间交通违法整治行动时,一辆黑色轿车沿滨河东路由南向北驶向执勤点。在民警示意驾驶员停车例行检查时,驾驶员却加大油门打算逃跑,结果因前方有车没跑成。驾驶员停车后,一股浓浓的酒气扑面而来,随即民警对其进行了呼气式检测,检测结果高达150mg/100ml,驾驶员涉嫌醉酒驾驶。

随后驾驶员向民警出示的驾驶证又让民警多了一分怀疑,虽然驾驶证上贴的照片是该驾驶员本人,但该驾驶证有伪变造嫌疑。民警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该驾驶证的实际驾驶员并不是眼前这名驾驶员,而是另有其人。

在铁的证据面前,该驾驶员道出了实情。他告诉民警自己的驾驶证因醉驾被吊销了,无意间捡到了这个驾驶证,就把照片换上了自己的,在驾车时用来应付交警检查,没想到交警一眼就看了出来。

之后,民警根据该驾驶员郑某提供的身份信息,调取了其驾驶证信息,发现郑某于2013年9月因超速行驶被临朐交警处以罚款5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同年12月因醉酒驾驶被河东交警查获,驾驶证因此被依法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且被依法刑事拘留;2015年又因在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被直属一大队查获,被罚款1000元且依法行政拘留。这次他不但不知悔改再次醉酒驾车,还和民警玩起了无证、伪变造驾驶证、逃跑的戏码,简直太不把安全当回事。

针对郑某此次集无证、伪变造机动车驾驶证、再次醉驾于一身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希望其充分认识到交通违法的危害性,别再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去冒险。

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郑某将为自己在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即无证驾驶)、伪变造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付出相应的代价。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03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并非本意

肇事逃逸却实属故意

近日

一男子酒后驾车撞人后

逃跑途中再出交通事故

竟然还找朋友来顶包

......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交警蜀黍连夜出击

兵贵神速

3小时缉凶归案

以告慰死者

11月18日19时50分许,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二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报警:在兰山区中纬路与327国道交会路口南后耿家埠村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行人被撞身亡,肇事者驾车逃离现场。

人命关天,肇事逃逸性质恶劣!大队即刻成立案件工作专班,迅速组织开展侦破工作。办案民警不放过任何的蛛丝马迹,凭借丰富的事故处理经验和敏锐的判断,通过大量的侦查工作,初步判定肇事车辆为一辆银色面包车。

走访过程中,民警在距离事故发生地点不远处,遇到一起面包车与叉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民警上前了解情况,双方驾驶人却支支吾吾,并表示他们会自行协商解决。民警觉得事有蹊跷。

同时,民警通过比对发现该辆面包车与肇事逃逸的车辆相似度很高。民警对面包车驾驶人进行了普法教育。随后,面包车驾驶人向民警坦白:晚上8点左右,他接到朋友彭某的电话,说自己酒驾撞上了一辆叉车,让他尽快赶到事故现场。“如果交警来了,你就跟交警说是你开的车......”在他赶到现场后,彭某留下几句话就就匆忙离开了现场。

当日22时30分许,民警在事故现场附近的绿化带里找到了肇事者彭某,其对交通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至此,经过3个小时的连续奋战,该起致人死亡交通肇事逃逸案成功告破。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