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有关临沂市兰山区瑞银废旧塑料加工厂年产14000吨废旧塑料制品加工项目信息公开如下:
1.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4000吨废旧塑料制品加工项目
项目概要:本项目主要建设年产14000吨废旧塑料制品,项目选址在临沂市兰山区枣园镇集西村,占地面积约46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00平方米,总投资2239.39万元,主要建设年产14000吨废旧塑料制品加工生产线及配套的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安全环保设施等,购置输送带、破碎机、料箱、转动器、吸尘、除尘等生产设备,采用进料、破碎、除杂、再粉碎、再除尘、加热、造粒、包装等工艺环节,年产14000吨废旧塑料制品。
本项目选址属于工业用地,符合用地规划,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废旧塑料回收与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T364-2007)、《山东省废塑料资源化行业污染防治技术政策》(DB37/T1865-2011)等行业规划要求。
2、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系方式
单位名称:临沂市兰山区瑞银废旧塑料加工厂
联系人:刘总
联系电话:13562983689
3、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分析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因素,调查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预测评价建设项目对各项环境要素及保护目标的影响,收集公众意见和建议,提出减轻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的预防、控制和管理措施,给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4、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周围可能受工程排污影响的村镇居民、企事业单位、群众团体等的意见和建议。
注意事项:目前本项目正处于环境影响评价阶段,为使广大居民,尤其是项目厂址周围居民更好地了解本项目,特发布此信息,旨在了解您对项目厂址周围环境污染状况的认识程度及对该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欢迎有关公众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5、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形式
您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邮寄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和临沂市环保局兰山分局反映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本工程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有关部门反应。
6、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发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有效。
临沂市兰山区瑞银废旧塑料加工厂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