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法院法官来某与当事人、律师不正当交往案例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背景下,2021年4月27日,我市某法院法庭庭长、一级法官来某向该院监察室及教育整顿办主动反映其自身存在“三同办案”的问题,该院进行初步甄别后,成立核查小组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调查。
经查,2019年4月至6月,来某分别与案件当事人绪某、孙某、李某等一同去浙江、广西等地出发,存在“三同办案”问题,违犯了工作纪律。
针对来某反映其三同办案的情况,结合其同时主动上报的其他违法违纪线索,该院于2021年4月27日将相关线索一并移送县纪委,县纪委根据教育整顿期间“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精神,于2021年6月11日作出处理决定,给予来某党内警告处分。
某县检察院检察官张某“有罪不究”问题案例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期间,我市某县检察院检察官张某主动向组织说明“有罪不究”问题1件,该问题涉及县纪委派驻组转办线索1条,受理该线索后,该院立即组成案件审查组进行审查。
经查,朱某磊与其父亲朱某瑾以清淤名义抽沙卖沙行为构成非法采矿罪,朱某磊与其父亲朱某瑾以非法目的驾车闯入朱某家,并对朱某实施殴打的行为,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张某作为案件承办人作出对朱某磊的不起诉决定不当,该县检察院决定撤销对朱某磊的不起诉决定。5月11日,该院以朱某磊涉嫌非法采矿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移送县法院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法院审理过程中。
某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 副政委侯某严重违法违纪案例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我市依法加大对执法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的查处力度,2021年3月16日,某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政委侯某因涉嫌严重违法违纪被县纪委监委留置审查。
经查,2016年3月至2017年12月,侯某的驾驶员朱某强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县公安局城里派出所调查,侯某应朱某强请托,向办案人员打探案情,干预执法活动。2011年1月,靖某因涉嫌故意伤害(重伤)被城里派出所立案审查,侯某接受靖某表姐张某请托,未开展实质性的抓捕行动,直至2012年11月,靖某才被刑警大队抓获。2015年3月,臧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巡警大队立案审查,2016年1月,臧某到案后,在明知臧某系累犯的情况下,侯某仍同意为臧某办理了取保候审,致使臧某长期脱离司法机关侦控,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18年9月,臧某才被抓获归案。
2021年6月7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对侯某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