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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六项工程”!临沂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2021-06-03 16:22  来源: 魅力临沂

今天上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临沂市禁毒委、临沂市公安局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了全市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开展情况、近期全市打击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情况和新型毒品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杜以方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禁毒委副主任

蔡纯良  市禁毒委副主任、市禁毒办主任、市公安局刑科所所长

公晓彤  市禁毒办常务副主任、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支队长


主持人

张庆龙 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和对外传播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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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的有关情况

2020年以来整体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加快毒品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现代化,市委、市政府决定自2020年起组织开展全市新一轮三年禁毒人民战争。去年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禁毒委总体部署要求,担当作为、合力攻坚,统筹推进“六项工程”建设,全力打好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开局之战,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期间,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禁毒工作汇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全市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实施方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跟进发力,狠抓各项措施落实,营造了“向毒品宣战”的浓厚氛围。2020年以来,全市移诉毒品案件260余起,移诉涉毒嫌疑人510余人,缴获毒品6.5公斤,查获吸毒人员440余人,强制隔离戒毒160余人,全市吸贩毒空间受到强力挤压。目前,全市登记在册吸毒人员1万余人,其中戒断三年未复吸人员8121人,占74.21%,吸毒群体受到有力遏制。去年以来全市未发生易制毒物品流弊问题,也没有被国家、省禁毒委“戴帽”整治的地区。全市“污水验毒”指数低于全省平均值,毒情可控。人民群众对禁毒工作充分认可,在全省禁毒工作群众满意度调查中,我市成绩第一名,向党和人民交上了满意答卷。

当前面临的毒情形势

总的看,全市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取得阶段性明显成效,禁毒斗争形势稳中向好。但受国内外涉毒因素的综合影响,当前我市禁毒工作仍面临许多新情况、新挑战:一是网络涉毒活动日益突出。无接触式零星贩毒案件持续增多,“明网”“暗网”并用,网上勾联下订单、大宗贩毒走物流、小宗贩毒走快递,“远程非接触式”作案手段逐渐常态化,侦办成本高,打击战线长,治理难度大。二是毒品多头渗透加剧。毒品犯罪“隐性”特征明显,“毒源在外、多头渗透”加剧,扫毒攻坚远未“触底”。吸贩大麻类、滥用笑气等新型毒品案件逐渐显现。三是非法种植罂粟问题尚未禁绝。部分群众特别是农村地区群众,法律意识淡薄,认为只要不是大面积种植罂粟、不以制毒为目的就不会被处罚,主动拒毒、铲毒意识不够,导致零星种植罂粟现象仍然较多,并且存在直接食用或添加到食品中的现象。四是制毒物品管控风险较大。我市登记易制毒化学品企事业单位1000余家,涉及国家规定管制的易制毒化学品年均流通量较大,加之便利的交通物流等区位条件,极易成为制贩分子觊觎的重要区域。

下步工作打算

今年是建党一百周年,也是全市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的攻坚之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重要论述精神,坚定不移走禁毒工作高质量发展之路。

一是始终保持禁毒严打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作用,密切分析掌握毒情发展态势,构建全层级、立体化打击新格局。强化涉毒资产查处,加强案件侦办协作,实现“打财断血”、除毒务尽。开展农村毒品问题系统治理,推动农村地区毒品形势发生根本转变。开展“断毒截流”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对寄递企业严格实名收寄、开箱验视、过机安检“三项制度”督促力度,开展寄递从业人员识毒查毒培训,严厉打击邮包贩毒案件。

二是全面加强易制毒物品管控。深化“净边”行动。严格落实“净边”行动对各类易制毒物品“一物一核查”管控要求,凡云南警方核否的一律不予审批放行。深化“大起底”行动。针对各类重点易制毒物品,从严从紧清理整顿化工市场,全面落实排查告知制度。深化“大查缉”行动。年内,市级层面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查缉,县级每月同步上路查缉一次,切实织密“一市一防线”。

三是大力深化智慧禁毒措施。普及“污水验毒”,对各县(区)主城区,进行全面污水验毒;对娱乐场所、餐馆饭店、火锅店及小作坊调味品加工厂,对“两客一危”、校车等重点驾驶人工作生活区,对部分高校等进行专项污水验毒。强化“毛发检毒”,各级公安机关深化“逢嫌必检”,落实对带到办案区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全员全检。实施“全民防毒”,以“麻精药品危害与防范”和易制毒物品管控宣传为重点,广泛开展“安全用药”“远离笑气”等专题宣传。加强青少年群体禁毒宣传,推进全国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数字化平台建设应用。持续推进禁毒宣传“新六进”,营造向毒品宣战的浓厚氛围。

四是不断构建禁毒工作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禁毒工作法定职责,推动禁毒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群防群治、联动共治的工作格局。积极组织开展毒品治理“净土之乡”“无毒社区(村居)”选树活动。加快完善与城市治理和乡村振兴相适应的毒品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实现我市禁毒工作高质量发展。

禁毒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将坚定不移地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为指引,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工作,坚决打好打赢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以优异成绩向建党100周年献礼!

关于近期全市打击非法

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犯罪情况的介绍


近年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持续强化禁种铲毒宣传、人工踏查和无人机航测“天目”铲毒等工作,我市禁种铲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非法种植罂粟的问题还没有根除,主要表现在:一是目前我市虽已没有大面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现象,但在农村地区房前屋后、废弃院落,城市楼顶等部位零星种植罂粟问题还比较突出。二是我市非法种植罂粟虽未发现割浆制毒问题,但用来吃苗、土法止疼或者是在煮肉、火锅中添加罂粟壳等还时有发生,这从部分县区“污水验毒”海洛因含量普遍存在中得到进一步印证。三是种植毒品原植物不法活动久打不绝,全民法治意识需进一步提升。我国法律明确规定,非法种植罂粟是违法行为,非法种植不满500株又不主动铲除的,将会受到治安处罚,超过500株又不主动铲除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月初,市禁毒委就已经部署开展集中铲毒行动,各级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正在通过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测以及人工踏查的方式,严厉打击非法种植罂粟违法犯罪行为。截止5月底,全市共查获非法种植罂粟的违法犯罪人员400余名,铲除非法种植罂粟7000余株。

同时,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种植罂粟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给予举报人500-10000元人民币奖励,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另外,各地因基层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职尽责不力,导致被上级禁毒部门发现种植毒品原植物达到有关规定数量标准的,将依法依规予以重点整治,并严肃追责问责。

关于新型毒品有关情况的介绍


严格意义上讲,新型毒品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只是通常按照毒品流行的时间顺序,把毒品分为传统毒品和新型毒品。传统毒品一般指鸦片、海洛因等流行较早的,从罂粟等毒品原植物中提取的毒品,也称为第一代毒品。新型毒品则是相对传统毒品而言的,早期指冰毒、摇头丸等人工化学合成的毒品,被称为第二代毒品;近年来,又出现了被联合国禁毒机构称为“新精神活性物质”的第三代毒品,主要是指不法分子为逃避打击而对管制毒品进行化学结构修饰所得到的毒品类似物,具有与管制毒品相似或更强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也被称为“策划毒品”或“实验室毒品”。目前,新闻报道中经常提到的新型毒品,主要是指第三代毒品,比如喵喵(卡西酮类)、娜塔莎(合成大麻素类)、犀牛液(色胺类)等物质;还有一些新型毒品,比如邮票、聪明药、开心水等,主要成分仍然是传统的第一代和第二代毒品,只是被制作或包装成生活中常见物品的模样来混淆人们的视听。

新型毒品中比较典型的是合成大麻素类物质。根据国家毒品实验室统计,2020年全国各地送检的新精神活性物质样品检测中,含有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占比达62.8%。从山东省侦破的相关案件看,邮票、犀牛液、合成大麻素、止咳水、聪明药等新型毒品均有所缴获,但数量较少,相对典型的还是合成大麻素类。合成大麻素是一系列具有类似天然大麻素作用的人工合成物质,该类制品多以香料、花瓣、烟草、电子烟油等形态出现,代表制品包括“小树枝”“香料”“香草烟”等。主要滥用方式是溶于电子烟油或喷涂于烟丝、花瓣等植物表面吸食,其效果与天然大麻类似,但致幻效果更强,长期吸食会导致心血管系统疾病以及精神错乱,同时也存在严重致癌的风险。对此,公安部、国家卫健委、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发布公告,将合成大麻素类物质和氟胺酮等18种物质列入《非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制品种增补目录》,自今年7月1日起实施。

目前,我市第三代毒品出现较少,侦破的毒品案件主要以冰毒等第二代合成毒品为主,但随着近年来“净边”专项行动的深入推进,海洛因、冰毒、氯胺酮等常见毒品的来源减少、价格上涨,市场呈萎缩趋势。在此背景下,吸毒人员必然会寻求新型毒品作为替代品,未来该类物质的滥用风险将有所上升。公安机关将持续保持关注,坚决予以打击。答记者问

01
我们注意到,刚才全市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开展情况介绍中提到了“智慧禁毒”手段,采取普及“污水验毒”和强化“毛发检毒”措施,请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有关情况。

“污水验毒”和“毛发检毒”是“智慧禁毒”的两个重要抓手。所谓“污水验毒”,就是通过对特定区域生活污水中毒品及其代谢物含量进行抽样检测,结合该污水处理覆盖人口数量,推算出该区域吸毒人群规模、吸食毒品种类等,进而科学评估该区域毒情形势。“污水验毒”属于纳克级检测,灵敏度非常高,一处几万人的生活小区只要有一个吸毒的也能检测出来,可以精确到单元。

人吸食毒品后,尿液、血液、唾液、毛发等会留下痕迹,成为认定吸毒违法的证据。“毛发检毒”技术相比尿液、血液、唾液等其他生物检材检测技术,追溯吸毒行为的时间更长。根据毛发生长的速度,一般可以追溯3~6个月内的吸毒行为,头发长的甚至可以追溯到几年前。

通过以上两种技术,可以极大提高公安机关监测毒情和发现隐性吸毒人员的能力。今后,我们将建立“污水验毒”常态机制,对各县(区)主城区,进行全面污水验毒;对娱乐场所、餐馆饭店、火锅店及小作坊调味品加工厂,对“两客一危”、校车等重点驾驶人工作生活区,对部分高校等进行专项污水验毒。同时,各级公安机关在深化“逢嫌必检”的基础上,落实对带到办案区的违法犯罪嫌疑人“全员毛检”制度。

02
请问公安机关如何鼓励群众检举揭发制毒、贩毒、吸毒行为?

制毒、贩毒、吸毒是一种社会丑恶现象,需要社会各界人士与公安机关共同禁毒。为鼓励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我省制定了《山东省毒品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本办发第五条明确规定。

 举报吸毒、毒驾或容留他人吸毒的,查证属实1人,奖励500元,依法做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的奖励1000元。

 举报制造、走私、贩卖、运输以及非法持有毒品的,根据缴获毒品数量,给于最低1000、最高10万元奖励。

 举报走私、非法买卖、生产、运输国家规定管制易制毒化学品的,根据缴获管制品种和数量,分别给予500-3万元奖励。

 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和非法贩卖罂粟壳的,根据铲除毒品原植物株数和缴获罂粟壳数量,分别给予500-1万元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