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支持企业发展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五场,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了全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纪委监委在行动”活动的有关情况。
发布人
唐东远 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
刘纪祥 市监委委员
主持人
张庆龙 市委宣传部新闻出版和对外传播科科长
近日,经市委同意,市纪委监委印发了工作方案,在全市部署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纪委监委在行动”,主要任务是围绕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的痛点、难点、堵点,主动出击、深挖病灶,靶向攻坚、精准发力,推动我市营商环境“从跟跑到并跑到领跑”。下面,我向大家介绍“优化营商环境—纪委监委在行动”的有关情况。背景意义
开展此次行动,主要基于4个方面的考虑。
第一,这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非常关注企业和企业家,多次强调“投资环境就像空气,空气清新才能吸引更多投资”“要不断优化办事创业和营商环境,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2019年以来,国务院、省政府相继颁布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把营商环境上升到法律法规层面,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市委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明确提出打造“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营商环境,确保“让群众满意、让企业满意”,市委书记王安德同志、市长任刚同志,专门批示市纪委要开展好“优化营商环境—纪委监委在行动”,抓出好的成效。开展本次专项行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省市委工作安排的重要举措,努力使监督工作向企业聚焦、监督力量向企业倾斜、监督成效在企业发展中显现,持续推动我市“八个第一方阵”“六强六富六精”战略深入实施、取得更大成效。
第二,这是保障“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的现实需要。今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所有工作都要围绕开好局、起好步来开展。营商环境作为一个地方政治生态、社会生态的综合反映和区域“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是开好局、起好步的关键因素。过去,各地抓招商引资、抓高质量发展,主要是“拼优惠”“拼政策”,现在是“拼环境”“拼服务”,全国各地都把营商环境摆上了突出位置。如果跟不上这个大形势,就会落后,就会被淘汰。这次行动将牢固树立项目为王、发展为要、落实为重的理念,与一切影响企业发展的行为、体制机制障碍做坚决的斗争,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中不担当不作为问题,打通“末梢梗阻”,为推动临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
第三,这是解决影响企业发展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市营商环境整体较好,但与先进地区相比、与企业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在政策落实、项目落地、涉企服务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比如,政策落实方面,部分涉企惠企政策存在针对性不强、普及率不高等问题;项目落地方面,部分项目存在审批程序复杂、时间长、速度慢和中介服务不规范等问题;涉企服务方面,存在个别基层执法人员滥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任意执法,越权执法等问题。上述问题既有干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等面上问题,也有管理监督不严不实、体制机制障碍等深层次问题,已成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拦路虎”,必须下大气力解决。为提高工作实效,这次行动将运用换位意识、逆向思维、倒推方法,聚焦影响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精准施策、靶向治疗,全力解决影响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
第四,这是纪检监察机关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的有效实践。近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立足新时代职责定位,开展了医疗、教育、统计等领域专项整治,有效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特别是今年3月份以来,按照“市县联动、两线推进、一体整治”的工作思路,通过专班推进、专项监督、专题督改等方式,组织开展了物业管理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治理,受到广大群众一致好评。这次行动,是继物业管理领域专项治理后,今年又一项重大集中整治,主要是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通过小切口、大纵深的方式,从企业急难愁盼的小事中,从企业家对有关部门单位的诉求呼声中,既查处、通报一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典型问题,又深挖问题背后的制度漏洞、机制缺失,推动严密制度、优化治理,着力解决企业“有苦说不出、有怨无处诉、敢怒不敢言”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主攻方向
一段时间以来,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专项整治主要采取明察暗访、受理投诉举报、查办案件等方法手段,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一些影响企业发展和政策落实的深层次矛盾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彻底解决。这次行动,我们改变以往专项治理的方法路径,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政策落实、项目落地、涉企服务”三条主线,从企业源头找病症,从政府部门查找病因,精准把脉,深挖根源,综合施策,推动放权更加彻底、手续更加精简、政策更加集成、数据更加开放、配合更加顺畅。
(一)政策落实方面。重点督促各级各部门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安排,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淮河生态经济带、鲁南经济圈等重大战略,切实做好“联”“融”“领”的文章,加强系统性谋划,主动对接、全力争取一批重大政策、重大工程、重大项目落实落地;督促部门释放更多政策红利,把口袋里的生产力全部掏出来。重点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管得多、放得少”、尊企重企爱企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坚决整治落实政策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轻视忽视、应付对付、延后滞后等行为,督促政策落实到位。
(二)项目落地方面。重点督促各级各部门聚焦“招来了、却落不了地”的问题,通过依法依规开辟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专班推进等措施,强化手续办理,破解要素制约,加快建设进度,在全市上下形成大上项目、快建项目的浓厚氛围。重点纠治项目前期阶段、实施阶段、验收阶段存在的审批程序乱、时间长、速度慢、服务差等问题,以及在破解要素制约过程中存在的跟进不及时、服务不专业等问题;集中筛查一批逾期超期、停滞不动甚至撤资撤厂的项目,全面深入了解、倒推流程、倒查症结、倒追责任。
(三)涉企服务方面。重点督促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临沂市企业家日”、弘扬企业家精神10条措施、“结企连心”活动等要求,主动作为、靠前服务,当好“店小二”,做到尊企重企爱企。重点围绕审批、监管、服务等方面,整治“红顶中介”、“垄断中介”、审批事项不入驻、人进事不进、事进权不进、办事两头跑等问题;查处滥用自由裁量权,任意执法、越权执法、以罚代管、重罚轻管,涉企检查抽查过多过滥等问题;查处对企业合法权益不管不顾,处置涉企案件中利用职权干预司法、司法不公、执法不严、枉法裁判等问题;查纠部门推诿扯皮、办事拖沓、互为前置等问题。作措施
为确保行动扎实有序开展,市纪委监委成立了由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任副组长,市纪委常委、市监委委员为成员的“优化营商环境—纪委监委在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各县区纪委监委将参照市里做法,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本县区工作落实。同时,市、县两级分别成立工作专班,设在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交办督办、定期会商、汇总分析、考核评比、情况通报等工作;围绕“三条主线”,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三个专项工作组,负责每条主线问题摸排、线索处置、提出建议、督促整改、总结宣传等工作。对涉嫌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由专班统一按流程分办,各专项工作组跟进督办、限时办结、按期销号,做到主动发现问题与受理投诉举报、专责监督与协同监督、推动整改与精准问责相结合。
(一)全渠道受理。我们在全市范围内不同层面选取300余家企业,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监测点,建立“直通车”机制,对影响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进行监测。实行“一企一员”制度,选取省市级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由纪委监委确定一名“监察专员”,及时督导解决涉企服务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托临沂日报等主流媒体,开发“清风亭”微信监督平台,向企业公布“二维码”,全渠道受理投诉举报。
(二)全链条跟进。紧紧围绕政策从出台到落地、项目从签约到开工、涉企服务从开工到投产的全链条、全环节,会同相关主责部门进行实时监控、全程跟踪,全面梳理排查签约项目落地难、开工难,在建项目进展慢、投产慢,政策落实不到位、不严格,涉企服务不便捷、不优质等问题,倒推工作流程,找准问题症结。对问题解决缓慢、工作推进不力的,通过约谈提醒、强化督导、追责问责等方式,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督促解决落实,及时作出回应。
(三)全系统联动。针对重点项目推进、重要工作落实,坚持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的原则,调配优势资源,贯通工作力量,确保行动取得实效。一方面,既横向上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调贯通,采取“室组地”联动模式,由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指导协调;另一方面,又纵向上实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协调联动,形成统一实施、统一调配的整治合力,做到上下联动、同频共振。
(四)全方位治理。我们将充分发挥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等各类监督力量,特别是借助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媒体监督的力量,形成监督合力。同时,建立优化营商环境问题专线办理制度,对群众举报和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线索挂牌督办,实行“专线调度、市县联动、直查快办、整改提升”;对损害营商环境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惩治,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目标效果
这次行动,我们坚持自下而上、寻根问源,由表及里、由浅到深,由点串线、由线扩面的原则,综合施策、多点发力,努力实现整改一批问题、落实一批政策、健全一批制度、查处一批案件的良好效果。
(一)整改一批问题。对监测发现和企业反映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专人负责、挂牌督办、办结销号,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属于县区层面的,督促县区对相同类型问题进行查找整改;对属于部门系统层面的,督促职能部门全系统查找整改;对涉及全市层面的,提请市委、市政府在全市查找整改。凡是有责任的、有责问责,倒逼各级各部门作风转变提升;凡是体制机制性障碍,积极推动体制机制问题解决。
(二)落实一批政策。我们将督促职能部门对涉企惠企政策进行集中梳理归纳,拉出政策清单,分类列明政策事项、受益范围、资金流向等内容,重点发现和查纠存在的政策不管用、落实不见底、宣传不到位、承诺不兑现、新官不理旧账等突出问题。通过这次行动,将有力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淮河生态经济带、鲁南经济圈等重大战略在临沂落实落地、开花结果。
(三)健全一批制度。对涉企监管服务主体间政策不配套、行动不协同、落实不平衡,政策“打架”;涉企政策不接地气、时效性不强等单个部门难以整改落实的问题,按照“谁出台、谁兑现”的原则,督促县区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协调,推动流程再造和政策集成创新。同时,督促职能部门创新政务服务理念和方式,提高标准和要求,提升工作质效,推动制度改革和制度创新,探索创造具有临沂特色的经验做法。
(四)查处一批案件。坚持“一案双查”,对涉企政策落实不力、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突出的,既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又坚决追究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和领导责任。坚持严管厚爱,激励约束并重原则,精准把握“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服务市场主体中的失误及错误,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大胆容错纠错。
“优化营商环境—纪委监委在行动” 八项具体措施 为方便企业快速反映问题,全方位监测营商环境变化,我们在全市范围内选取了300余家企业,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监测点,统一发放联系卡,开展定点监测。企业遇到问题,可按照联系卡上面所列方式,通过“直通车”渠道,直接向专班反映,专班定期梳理汇总相关数据,对照营商环境指标开展评价分析,精准发现规律性、普遍性问题,推动改善区域性、行业性营商环境。 围绕企业发展、项目落地、工程推进,我们将选派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经验丰富的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监察专员”,选派到部分重点企业和项目中去,全过程监督涉企政策、服务落实情况,着力发现部门单位和党员干部在服务企业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全力护航企业发展、项目落地。为更好履行纪委监委职责,确保取得良好效果,我们进一步明确了“监察专员”主要四个方面的职责:一是监督部门权力运行,解决涉企服务中政府单位部门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二是主动走访企业,及时收集企业的诉求、困难、问题及对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三是处置移交问题线索,对企业反映和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第一时间移交工作专班,同时跟踪了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四是“优化营商环境—纪委监委在行动”工作专班交办的其它事项。 坚持“点面结合”的原则,在设置监测点、“一企一员”的同时,面向社会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形成专项行动强大声势。我们将在临沂日报等市级主流媒体和各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政务服务公众号等平台设置“清风亭”监督二维码,群众可通过“扫码”方式,随时填写举报信息,对举报信息实行“专线办理”,确保直查快办、即时解决,争取短时间内取得较为显著成效。 为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工作推进有力,市县将分别成立由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任副组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主要负责交办督办、定期会商、汇总分析、考核评比、情况通报等工作。同时,围绕“政策落实、项目落地、涉企服务”三个方面,分设三个专项工作组,主要负责问题摸排、线索处置、提出建议、督促整改、总结宣传等工作。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由专班研判分析经领导批准后,统一按流程分办,各专项工作组跟进督办、限时办结、按期销号。市县工作专班和专项工作组将常态化运转,每年底全面总结梳理相关情况,并根据市委工作安排部署,动态调整工作重点,选定下一年“优化营商环境—纪委监委在行动”主攻方向,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 聚焦企业普遍关心的涉企检查问题,将组织开展涉企检查制度执行情况大排查,督促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健全完善涉企检查报告、备案等制度规定,集中查处并纠治涉企检查过多过乱、“以查代管”“一罚了之”等问题,推动提升检查质效,切实帮助企业减轻负担。 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治理,从企业普遍反映的问题入手,精准查纠影响企业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以“小切口、大纵深”的工作思路,组织开展“解剖麻雀”式专项整治,深挖病灶根源,有针对性的破除作风积弊,推动加快流程再造、实现服务升级。 坚持开门搞整治,我们会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记者朋友和社会各界及时通报“优化营商环境—纪委监委在行动”工作的最新进展情况,介绍优化营商环境的经验做法,通报曝光损害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与大家一道营造好尊商、亲商、安商的浓厚氛围. 坚持严管厚爱与激励约束并重的原则,精准把握“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服务市场主体中出现的失误及偏差,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大胆容”“主动容”,对受到诬告陷害的,及时进行澄清正名消除影响,鼓励党员干部大胆负责、主动作为,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