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
兰陵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
会议通过表决,任命刘波同志为兰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其他事项。 刘波同志在接受任命书后表示,被任命为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将倍加珍惜组织的培养和信任、人民的重托和期望,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带领政府班子,抓好工作落实,做到忠诚看齐跟党走、求真务实谋发展、勤政为民办实事、依法行政讲规矩、清正廉洁作表率,向县委、县人大和全县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兰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72号) 刘波为兰陵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现予公告。 兰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五日 兰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73号) 兰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五日 兰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74号) 接受吴绍贺、王登攀辞去兰陵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吴绍贺、王登攀的代表资格终止。 现予公告。 兰陵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一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