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1日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
临沂金正大以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已经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
向临沭县人民法院提交了破产重整申请书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ST金正 公告编号:2020-09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控股股东申请破产重整的相关情况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2月11日收到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沂金正大”)的《告知函》及转发的临沭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决定书》等资料,临沂金正大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已经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临沭县人民法院提交了重整申请书。临沭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临沂金正大的申请并作出了(2020)鲁1329破申22号《民事裁定书》和《决定书》,相关内容如下:
1、受理临沂金正大的破产重整申请。
2、指定金正大集团风险化解工作专班担任临沂金正大管理人。
二、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说明
1、截至本公告日,临沂金正大持有公司的股份数量为1,117,274,529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4.00%,其中被质押的股份数量为1,116,789,516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3.99%,被冻结的股份数量为1,117,274,529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34.00%。
2、临沂金正大破产重整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可能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临沂金正大如果成功实施破产重整,将有利于改善控股股东资产负债结构,有利于为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如果不能顺利实施,临沂金正大存在被宣告破产的风险。
3、公司与控股股东在资产、财务、业务等方面均保持独立。控股股东的破产重整申请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事项的后续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二0年十二月十一日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主营复合肥、缓控释肥、硝基肥、水溶肥、生物肥、土壤调理剂等土壤所需全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为种植户提供相关的种植业解决方案服务。
金正大集团在成立20多年的时间里面,为我国的融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现在它已经成为国家创新型企业,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和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我国作为农业大国有着巨大的肥料需求量,而金正大集团深知这一点,把握我国农业肥料需求的大趋势,坚持自主创新,走产学研相结合的发展道路,建立国家环视控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复合肥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金正大大股东申请破产重组,可谓是化肥行业的一件大事,金正大集团有12个分基地遍布全国,在11个国家和地区设分支机构,现在却举步维艰,深陷债务困局,期待金正大早日重组成功,再次起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