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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博造谣化工厂爆炸 莒南警方行政拘留两名网民

2017-06-07 09:12  来源: 魅力临沂 作者: 临沂在线

   
 

    临沂在线讯 6日上午临沂市公安局网络安全保卫支队官方微信公众号#临沂网警#对外发布公告称:5日,莒南县公安局依法查处并行政拘留两名造谣网民。6月5日,网民刘某(女,24岁,莒南县人)在《新浪微博》称“莒南团林化工厂昨晚两点发生爆炸,目前死亡人数接近四十人”、网民陈某(女,30岁,莒南县人)在《百度贴吧》跟帖评论临港爆炸事故称“今天早晨村民说死了70多。具体的我不知道,肯定更多啊。医院都满了”等不实言论,引发网民关注,造成不良影响。

    经公安机关查明:两人因好奇事故情况,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将道听途说的不实信息发布至网络。目前,两人因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莒南县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

    网警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在网上发布信息应遵守法律法规。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