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聘范围
二、选聘岗位 (一)党政办公室:副主任2名。 (二)党工委组织部:副部长2名。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2名。 (四)科技创新办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2名。 (五)财政金融办公室:副主任2名。 (六)园区建设办公室:副主任2名。 (七)投资促进中心:副主任2名。 (八)行政审批服务局:副局长2名。 (九)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2名。
三、选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二)岗位要求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0月1日—10月15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填写《临沂高新区管委会工作机构正(副)职选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将电子版文件夹命名为“报考岗位+姓名”,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lygxqdgwzzb@ly.shandong.cn。报名时间截止10月15日下午17点。 报名人员每人限报1个岗位,需注明是否服从调剂,调剂只能在同职务层次之间调剂或从较高职务层次到较低职务层次调剂。 报名截止后,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对已报名但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组织评审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电话通知本人。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凡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选聘资格,并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三)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百分制计分。笔试重点考察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以及认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临沂国家高新区官方网站http://www.lyctp.gov.cn/)。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按岗位录用计划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计划录用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四)面试。对于拟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按照全面、客观、公正和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原则进行面试,面试具体办法及时间、地点另行发布,请关注临沂国家高新区官方网站(http://www.lyctp.gov.cn/)。 报名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根据得分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数量等额确定考察对象,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质、作风纪律以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是否存在回避情形等,并按规定审核干部档案、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 (六)体检。体检根据考察情况等额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对放弃应聘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 (七)确定人选。综合个人德才表现、能力素质、任职经历和岗位需要等,研究确定岗位拟聘任人选。 (八)公示。对拟聘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聘期3年,聘期内及期满,依据考核结果予以续聘或解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临沂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工作机构不明确规格,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聘任到临沂高新区工作的,保留档案身份,实行“单轨运行、档案接续”。档案内记录的原职务、职级、工资等不再变动,接续记录临沂高新区聘任岗位职务的履历、工资、考核、奖惩等情况。因工作需要由组织安排交流到临沂高新区外机关事业单位任职的,原则上按临沂高新区聘任岗位职务交流。对于聘任岗位相当于或低于原档案职务层次的,经上级组织部门批准,可根据有关规定,按原档案职务层次交流。 2、聘任人员薪酬实行以岗定薪、优绩优酬,薪酬总额一般不超过当地同条件机关工作人员收入水平的2倍。根据《山东省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评价办法》规定,对综合评价排名位居前20%的,开发区人员薪酬水平可按照不超过当地同条件机关工作人员收入水平的3倍执行;综合评价排名位居后20%的,最高不得超过1.5倍。聘任人员任期内,参加临沂高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医疗、失业和工伤保险,根据现行薪酬标准按规定确定缴费基数。
监督电话:0539-7958767
报名登记表请到临沂国家高新区网站(www.lyctp.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