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印发的《关于将部分新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通知(试行)》,为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医药产业创新发展,经相关部门共同组织、专家评审和价格谈判,确定将2009年11月以后取得新药证书的10种新药,纳入山东省基本医保支付范围。
暂时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的新药包括二甲双胍格列吡嗪片(II)、罗红霉素氨溴索片、聚卡波非钙片、佐米曲普坦鼻喷雾剂、溴芬酸钠滴眼液、美他多辛注射液、聚乙二醇化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色甘萘甲那敏鼻喷雾剂、参枝苓口服液、富马酸氯马斯汀注射液等10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