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号) 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0年8月20日决定: 接受刘夫江辞去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依照法律规定,报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现予公告。 (第69号) 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根据费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于2020年8月20日决定任命: 张理玉为费县人大常委会费城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郭文华为费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敬国为费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庄秋雨的费县人大常委会县经济开发区人大工委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第70号) 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根据费县人民政府县长徐立峰的提请,于2020年8月20日决定任命: 王松峰为费县统计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顺平的费县统计局局长职务; 周鹏的费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贾剑林的费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王瑞鸿的费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第71号) 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根据费县人民法院院长杨靖军的提请,于2020年8月20日免去: 刘顶合的费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现予公告。 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第72号) 费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根据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尹德新的提请,于2020年8月20日任命: 郝晓霞、王继春为费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现予公告。 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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