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8月6日,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将近期办结的7起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予以曝光,希望广大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引以为戒,守法经营。
临沂市兰山区双鸿超市经营部(临沂十中学校周边)经营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的食品,罚款0.5万元。
临沂市兰山区乐生活购物超市(义堂中心小学新校区)经营无中文标签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28元,罚款0.6万元。
平邑县清华苑文体用品店(平邑县第四实验小学周边)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罚款0.5万元。
郯城县薄利百货商店(杨集镇饮马庄小学周边)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罚款0.8万元。
郯城县德宇副食百货商店(泉源中学)经营未标注生产日期预包装食品,没收违法所得10元,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罚款2.1万元。
郯城县鑫鑫文具店(李庄镇中心小学)进货时未索要供货方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明,罚款1万元。
沂南县胡军副食部(沂南县孙祖镇中心小学)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25元,罚款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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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为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临沂市市场监管局、临沂市教育局联合发布通告,全市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禁止销售“三高一多”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