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6月20日出版的《济宁日报》报道,济宁市加强孝老爱老文化建设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会议召开,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于永生出席了会议。
今年6月7日,山东省发布省管干部任前公示,时任济宁市委常委、副市长的于永生拟任设区市副厅级领导职务。
此前,闫剑波担任济宁市委副书记。今年4月8日,威海市领导干部会议召开,宣布山东省委关于威海市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省委批准:闫剑波同志任中共威海市委委员、常委、副书记。4月10日,威海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举行,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市长张海波的提请,决定任命:闫剑波为威海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根据威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提请,决定:闫剑波为威海市人民政府代理市长。
于永生简历
于永生,男,汉族,1967年10月生,山东郯城人。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石油大学(华东)远程与继续教育学院函授法学专业毕业。
曾任中国银行临沂支行外汇信贷科办事员、副科长;
山东省丝绸进出口分公司临沂支公司机绣科副科长、科长;
中国银行石臼分行外贸信贷科科长;
山东省临沂地区丝绸抽纱公司经理助理、绣品公司经理;
光大山东国际贸易投资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资部经理;
山东临沭县二轻工业联社主任、党总支副书记;
山东省临沭县公安局副局长(正科级);
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支队长;
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正县级侦察员兼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
山东省公安厅综合训练基地副主任(正处级)、主任,
山东省公安厅车辆管理所所长;
山东省公安厅纪委副书记、副督察长、警务督察总队总队长;
山东省潍坊市副市级干部、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
济宁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2016年2月任济宁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党组副书记,济宁行政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