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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纪委通报3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7-05-12 08:38  来源: 魅力临沂 作者: 临沂日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现将临沂市纪委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河东区城市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学信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6年12月份以来,张学信多次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相关规定,由驾驶员或者自己亲属驾驶本单位执法执勤车从事与公务无关的活动。2017年3月,河东区纪委给予张学信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其公车私用费用。

  兰陵县建筑安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王树学公款国内旅游问题。2015年12月23日至25日,王树学利用到四川省成都市参加培训班之便,私自到黄龙溪古镇旅游景区、峨眉山风景区游玩。2017年3月,兰陵县纪委给予王树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3080元公款旅游费用。

  平邑县粮食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山坤借儿子结婚敛财问题。2016年12月,时任县食药监局局长陈山坤在儿子结婚前后,收受县食药监局14名下属礼金共计8500元,后在未向组织报备的情况下,约请上述14人参加喜宴。2017年4月,平邑县纪委给予陈山坤党内警告处分,责令退回违规收受的礼金。

  上述问题的发生,反映出“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在中央三令五申、各级持续督查的高压态势下,仍然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反映出作风建设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紧迫,不可掉以轻心。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务必要高度警醒,从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各级党委(党组)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省、市委要求,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挺纪在前,践行“四种形态”,加大对顶风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不收敛、不收手的,从重处理、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强化责任追究,严格“一案双查”,对“四风”问题压案不查、隐瞒不报、屡禁不止、处理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永远在路上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四年多来,党风政风为之一新,社风民风为之一振,深刻地影响着社会风气不断向好转变。站在新起点,坚定不移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是推动作风建设不断向好的重要保证。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势必触及一些人的利益。从市纪委公布的3起违纪案例来看,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宴席等问题仍时有发生,足以说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仍需常抓不懈。“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形成优良作风不可能一劳永逸,克服不良作风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四风”问题积习甚深,是因为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和很强的变异性、传染性,现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虽然作风问题的表现形式不一样了,但是依然存在:有的楼堂馆所穿上“创业大厦”“孵化中心”等马甲,有的以培训为名行游山玩水之实,有的干部婚丧嫁娶不请客但还是收礼,有的大吃大喝转战到私人会所、农家乐、内部食堂,有的送礼收礼穿上“隐身衣”,利用网络、快递进行,双方不见面,十分隐蔽。

  但是,“开弓没有回头箭”。四年多来,我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执纪,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零容忍”,坚持真曝光,为广大党员干部戴上“紧箍”,拧紧“风纪扣”,有效遏制了作风问题的高发势头。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七次全会上对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作出的新判断:“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得到坚决落实,党的纪律建设全面加强,腐败蔓延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不敢腐的目标初步实现,不能腐的制度日益完善,不想腐的堤坝正在构筑,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的气象。”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要坚持作风建设不松劲,坚持正风肃纪的力度不减,继续让铁律发力,让禁令生威,对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让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高压线继续有力挺起,推动全市作风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