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邑县人民检察院对孟庆勇受贿、挪用公款、贪污一案,依法向平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查,孟庆勇在任平邑县平邑街道副主任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钱款,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用于营利性活动,数额较大,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将公款据为己有,涉嫌贪污犯罪。
孟庆勇简历:
孟庆勇,男,汉族,1968年1月出生,平邑县武台镇人,大专学历,1989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平邑县原庞庄乡副乡长、临涧镇副镇长、仲村镇副镇长等职,2008年8月任平邑镇副镇长,2011年1月任平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2016年12月任县科技局副主任科员。
沂水县教育和体育局电教站副站长刘洪星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沂水县纪委县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