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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政府公告

2019-09-15 12:00  来源: 魅力临沂 作者: 临沂在线微信公众号

 临沂市人民政府公告 

 

为使广大人民群众熟悉防空警报、灾情警报信号,增强人民防空意识,提高防空防灾救护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山东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等有关规定,市政府确定在全市进行防空警报试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防空警报试鸣时间:2019年9月18日10时至10时20分。

 

二、防空警报信号分为“预先警报”、“空袭警报”、“灾情警报”和“解除警报”四种。

 

预先警报: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

空袭警报: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

灾情警报:鸣15秒,停10秒,鸣5秒,停10秒,反复3遍;

解除警报:连续鸣3分钟;

 

四种警报信号间隔时间为3分钟。

 

临沂市人民政府
2019年9月13日


    组织防空警报试鸣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赋予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的重要职责,是增强全民国防意识、有效防范空袭危害、落实人民防空建设任务的重要手段。组织防空警报试鸣,可以强化全民的忧患意识,警示社会公众居安思危、警钟长鸣,增强公众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可以让公众熟悉防空警报的信号规定,正确区分各种警报信号的意义;可以准确检验防空警报的设施布局、技术性能、音响覆盖和音响效果,为建设可靠、稳定、完善的报警系统提供基本依据。

  人民防空是国防的重要组成部分。人民防空工作要在战时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必须能及时准确地预报空袭信息,让人民群众知道什么时候“防”;必须有足够的人民防空工程,让人民群众有地方“防”;必须有效开展防空知识教育,让人民群众知道怎么“防”。《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对人防部门的职责做出了根本性的规定,即“国家根据国防需要动员和组织群众采取防护措施,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人防部门承担民用目标的防护任务,人防工作与老百姓的安全息息相关。

  近年来,我市人防部门不断增强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使命任务的能力:积极开展人防训练演练,全面提升人防组织指挥和协调保障能力;依法推进防空地下室建设,实现人防工程自建和结建面积稳步攀升;深入推进人防知识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网络、进公共场所“六进”工作,增强人民群众防空防灾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