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在线讯 8月23日,记者从《临沂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全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推动政务信息资源科学配置和有效利用,提升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临沂市大数据局组织起草了《临沂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建议,经数字临沂建设专项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后,于8月13日以临政办字〔2019〕78号文件印发实施。
《临沂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试行)》包括总则、共享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政务信息的目录编制和提供、政务信息的共享和使用、信息共享工作的监督和保障、附则六章,共30条。
第一章总则(共7条)。一是定义了政务信息资源。政务信息资源,是指政务部门(政府部门及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图表和数据等各类信息资源,包括政务部门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依法采集的、依法授权管理的和因履行职责需要依托政务信息系统形成的信息资源等。二是明确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原则。即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遵循需求导向、统筹规划、统一标准、无偿共享、保障安全的原则。三是对政务信息资源按共享类型进行了分类。界定了三种共享类型,分别为无条件共享类、有条件共享类、不予共享类。四是规定《资源目录》是政务部门之间信息共享的依据,是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的基础。
第二章(共4条),共享基础设施的建设和运行。一是明确了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的定位,供市县两级使用,市级以下不再建设共享交换平台。
注:目前临沂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部署在临沂市电子政务外网行政服务域上,但是可以通过电子政务外网公共服务域进行访问登录,为全市16个县区、开发区、市直部门等632家单位提供数据共享交换支撑。共享交换平台目前共发布目录28575条,全部为可共享,其中无条件共享21518条、占75.3%,有条件共享7057条。共享交换平台资源形式包括文件、库表、接口。文件格式有Word、Excel、PDF、图片等;库表主要以结构化的表格或者同步部门前置机的数据库数据表;接口主要是以部门现有系统提供的接口为基础,通过平台包装发布。
二是规定各政务部门间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应通过共享交换平台进行,不得存在政务信息资源私有数据归集渠道;向国家、省级申请政务信息资源应通过市级共享交换平台代理进行。
注:目前通过市级共享交换平台申请的省级服务接口640项,调用次数272万次。申请省级目录资源21项,落地数据量753万条。目前,使用频率较高的有企业注册登记信息接口,调用总数61万次,主要是市民政局和市应急管理局在使用;婚姻登记信息(单人)接口,调用次数为1.6万次,主要是不动产转移登记业务使用。通过数据交换节点落地省市场管理局的前置机数据库数据,数据量有750多万条,主要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个体工商户登记基本信息、小微企业基本信息等。
三是明确各政务部门应按照共享交换平台的技术要求,部署本部门前置交换系统,确保业务数据库与前置交换数据库之间、大数据资源中心与前置交换数据库之间的有效联通和同步更新。
注:目前,市民政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交通运输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税务局、市水利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人社局8个单位提供了部门前置机。
第三章(共5条),政务信息的目录编制和提供。一是规定了各政务部门《资源目录》的编制要求。
注:部门编制本部门《资源目录》可根据共享交换平台目录注册时的信息项进行整理,可以根据目录导入时下载的统一的目录注册模板提供的列表进行整理。
二是各政务部门应建立本部门目录管理制度,加强资源目录登记、发布、更新流程管理。
注:目录的发布、撤销、删除都需要审核,具体的审核流程如下:普通用户提交—部门管理员审核—区划管理员审核。
三是明确各政务部门目录更新机制和数据更新要求。
注:目前,市共享交换平台已挂载文件24495个,发布数据表13298张,发布服务总数595项,发布接口数634个,累计数据总量3139万条,目录资源挂载率86.2%。
第四章(共6条),政务信息的共享和使用。一是明确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的技术方式。分为三种共享方式,分别为文件方式、库表方式、接口服务方式。
注:市共享交换平台目前主要以文件、库表、接口服务三种方式提供共享服务。文件类型:部门申请的文件资源信息目录,审核通过后可以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网上直接下载;库表类型:通过前置机进行数据共享交换;接口服务:部门申请通过后可获得相应授权码进行使用。
二是介绍了政务信息资源的申请和使用。无条件共享类的信息资源在共享交换平台上直接获取;有条件共享的信息资源通过共享交换平台向提供部门申请;不予共享类,提供部门说明理由,职责确需使用的,由需求部门和提供部门协商解决。
注:目前全市各部门通过市共享交换平台进行目录资源申请5296条,其中今年申请2676条,通过申请的服务接口202项,累计调用次数386万次。无条件共享的信息资源平台无需部门审核可以直接获取资源,其中库表类和服务接口类资源需要系统管理员备案,以便数据共享技术对接。
三是规定了政务信息资源的使用原则,即“谁经手,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
注:审核人员可以根据部门申请数据时填写的申请理由和上传申请材料对申请的资源进行审核把关。针对服务接口的申请审核,审核人员可以根据应用场景、堵点信息、使用范围、使用频率、使用期限等详细信息进行审核把关。
第五章(共6条),信息共享工作的监督和保障。一是明确各政务部门应建立信息共享评价机制。
二是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工作管理制度,明确共享数据的安全管理和信息共享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职责,对《办法》中提及的6种违规情形进行纠正和处理。
第六章(共2条),附则。主要是对本办法中有关术语进行解释,并确定本办法自2019年9月13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