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邑县公安局报经县人民检察院批准,依法逮捕了扰乱演出会场秩序、咬伤出警民警的妨碍公务犯罪嫌疑人李某昌(男,62岁,平邑街道办事处石崮庄村人)。
经查,2019年7月26日晚,平邑县文联、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等单位联合在平邑街道办事处石崮庄村乡村大舞台举行文化下乡文艺演出活动。演出进行过程中,该村村民李某昌酒后在演出现场无故滋事,辱骂工作人员,并将演出使用的电线插头拔出,致使文艺演出被迫中止,造成演出会场秩序混乱。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民警接110指挥中心指令后前往现场依法进行处置,在将不听劝阻、拒绝离开现场的李某昌口头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时,李某昌拒绝接受传唤,并将一名处警人员右手手指咬伤。
为坚决打击挑战法律尊严和民警执法权威行为,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民警执法权威,平邑县公安局在全面查清李某昌作案事实的基础上,报经县人民检察批准后,将其依法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