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沂交警直属二大队接到网友举报有人随意占压道路进行视频拍摄,并提交抖音为证。大队接到网友举报后,迅速展开调查。
6月11日18时许,正值晚高峰时段,公某等三人驾驶车辆行至滨河路与双岭路交会路口书法广场路段时,发现此处风景优美,适合拍摄视频短片。随后,公某等三人将车辆停在书法广场路口道路导流岛上,不断变换车阵、造型进行视频拍摄。事后,公某等将该视频编辑后在抖音中发布。
目前,大队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对驾驶人公某、邵某、曹某三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扣3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