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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有变!7月执行!

2019-07-02 10:03  来源: 魅力临沂 作者: 临沂在线

  临沂在线讯 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政策有变,将于7月执行!
  关于调整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2019住房公积金年度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如下。
  2019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2018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基数为16920元;最低月缴存基数为市辖区1730元,九县1550元。
  请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认真做好缴存基数调整相关工作,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
  2019年6月26日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方式的通知
  为便于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经研究,现将《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临住字〔2018〕43号)第四章第十三条贷款担保方式条款调整如下:
  具备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及配偶,个人征信良好的,可采用以下贷款担保方式:
  (一)房产抵押。应使用本次贷款所购住房作为抵押物。
  (二)自然人担保。对本次贷款放款前无法及时落实抵押登记手续的,可采用自然人担保。借款人、配偶及担保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应不低于贷款额的40%,但担保人不得超过5人。
  其他贷款担保方式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取消。原有规定与本通知事项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未涉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按原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