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刹风整纪,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现将近期查处的兰陵县向城镇坊前社区党总支书记公沛明等人违规接受宴请等问题通报如下。
2018年6月23日中午,向城镇坊前社区党总支书记公沛明、社区原主任刘青接受辖区内后兰庄村党支部书记朱某民、村委会副主任朱某华和前兰庄村支部书记周某田邀请,到兰陵镇三叉路口西侧路南的七星丽轩农家院吃饭,本次宴请费用640元由朱某华结账。
2018年6月27日中午,公沛明、刘青及社区工作人员马腾、张迪、王丽、王远芳共六人接受后兰庄村村干部朱某民、朱某华、朱某武的邀请,到兰陵镇吉祥饭店吃饭,本次宴请费用680元由朱某华结账。
2018年9月2日上午,公沛明、刘青、马腾3人在坊前社区值班时,公沛明召集后兰庄村干部研究该村产权制度改革、振兴大道拆迁等工作,当日中午公沛明安排社区工作人员及村干部在社区伙房吃午餐。期间,刘青、马腾和部分村干部饮用啤酒,公沛明没有制止。
公沛明身为坊前社区党总支书记,带领工作区人员,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对社区工作人员值班期间的饮酒行为未予制止,2019年4月,兰陵县纪委给予公沛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向城镇坊前社区工作人员马腾、张迪、王丽、王远芳,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2019年4月,兰陵县纪委分别给予马腾、张迪、王丽、王远芳党内警告处分。坊前社区原主任刘青违规午间饮酒、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且在组织调查期间通过电话指使他人作虚假证明,2018年11月,向城镇党委免去刘青坊前社区主任职务,2019年6月,向城镇政府给予刘青记过处分。分管该坊前社区的向城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范文基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